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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档案的问题

我从原来的国有企业辞职后,就把档案从单位拿出来放在自己的手上,现在已经有5年之久了,请问一下,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人,档案有什么用?就放在自己手上有什么不妥的吗?

全部回答

2008-12-31

910 0

   首先问你现在所在的民营企业是否给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如果交,你就需要把以前的档案放在民营企业所在的城市里的人才市场档案托管处,户口不用管,这样,你所在的民营企业就可以有地方帮你缴纳三金了。
   如果你所在的民营企业不帮缴纳,那其实她们违背了《劳动法?,当然,现在不是每个单位都遵循法律,但你最好还是吧档案放在民营企业所在的城市里的人才市场档案托管处,可以自己缴纳,当然如果你对以后的劳保不在乎的话,也可以没必要自己缴纳,毕竟一年要好几千呢!。
  

2008-12-29

906 0

放在手里肯定不行,您的档案现在已经是“死党”您可以去你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死党”激活手续!重新认定视同工龄,将档案转移到户口所在地点街道办事处,然后让单位给您办理招工手续,即使您在私企工作单位,单位没有存档权,可以让单位委托职介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存档。总之档案是不可以放在手里的!不知道我的回答是否能帮助您!

2008-12-26

888 0

档案是交纳社会保险和办理退休的依据。民营企业也是这样。放在自己手上办退休时比较麻烦,可以找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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