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与丈夫打持久冷战,冷战多久会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这一规定,“感情确已破裂”成为诉讼离婚的基本条件和司法尺度,是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原则界限。
《婚姻法》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几种常见的情形和一方被宣告失踪而不能达到婚姻目的情形具体列举,即:“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在此,需要明确的...全部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这一规定,“感情确已破裂”成为诉讼离婚的基本条件和司法尺度,是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原则界限。
《婚姻法》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几种常见的情形和一方被宣告失踪而不能达到婚姻目的情形具体列举,即:“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在此,需要明确的是,上述(一)至(四)种情形,并非婚姻当事人诉讼离婚的必备条件。婚姻当事人在婚姻生活中,如无以上情况发生,但有其他因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亦应判决准予离婚。
从另一方面讲,即使婚姻当事人问有上述情形发生,但未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或虽给夫妻感情造成裂痕,但可以经过调解和好的,人民法院则不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