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出钱买房,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他的名字。我能否要回我出的的首付款 2004年6月,我和男友B打算结婚,双方父母出钱购买商品房,我家出了4万2千,他家出了1万6千付了房子的首付款。购房合同上面写的是男友B的名字,由他来偿还每个月约1300元的银行贷款至今。
今年我和男友B分手,商量分房子的时候出了分歧。
他想占有这处商品房,但是没有钱还给我。房子至今已经升值约6万,就是说拿到市场上出售时可以得到约6万的升值。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还不能出售。
关于我出过房子首付款4万2千元的证据:1 购房当日从我存折上取出过42000元的一个存折,但是没有证明 钱是房产公司取走的。
2 帮助我和男友B办理购房的一个销售员,他能证明见过我的父母,是我的父母带来了42000元钱用于购房。 3 我和男友B谈话的一段录象(数码相机录的),他承认了购房的42000元是我家出的。录象中男友B态度强横,说”就是没钱还你!”。
事情发展到现在,能否要到房子升值的价值,我不抱希望。
我想要向法院起诉,就是希望能得回首付款和利息。
1 请问我的证据够不够提起诉讼?
2 如果男友B没有钱还给我,向法院要求 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把他的首付款、利息、升值价值都给他,可不可以?
3 利息由谁来算,是我,还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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