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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阻挠我家建房,我该怎么办?

  我家与邻居家两家均是2004年县城改造拆迁安置户,由县里统一安置规划宅基地。两家安置地基相邻。邻居家2005年建房三层,我家原建两层,因准备续建,一直未进行外部粉刷。2008年5月我家在原两层房屋上续建三层,当时邻居一直很配合,并未提出异议。但三楼封顶后,邻居以我新盖房导致其房屋裂缝为由阻止我家继续建房。
  经实地查看,其三楼与我家临墙圈梁上方确有一横向裂纹,但我也不知道此裂纹是否有我家引起。考虑到是多年邻居,以后还要相处,便与对方协商,双方均同意在我家房屋三层通往楼顶的楼梯间封顶后不再向上续建,并由我负责将邻居家墙体裂缝钢化。但我家将楼梯间墙砌好后,邻居阻止我继续施工,我家建房被迫停工。
  后由我家请村组干部出面调解。 调解人在第一次找邻居调解时,邻居提出说等过几个月由我将裂缝墙壁钢化后,就让我将后续工程建完。但邻居说话出尔反尔,调解人前几天又找其说让我家开工时,邻居提出让我交1万元押金,用于保证不再向上续建第四层。因我家已不准备建第四层,我同意将押金交与调解人,待楼梯封顶后退回,并愿将邻居家裂缝墙壁钢化。
  但后来邻居又提出需赔偿其1万元,我不同意。经调解人多次调解,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我又重新开工欲粉刷墙壁时,邻居阻止我施工,双方发生冲突,并报110由派出所处理。派出所让我们自行协商解决,因无法协商一致,我甚至提出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我,让相关部门鉴定,如果鉴定其房屋裂缝是因为我家建房引起,我愿意按法院判决执行。
  但邻居却与我胡搅蛮缠,说让我去法院鉴定,他不去法院起诉,但绝不让我家开工。邻居是一个不太讲道理的人,用农村话说就是有点“二百五”。村干部也让他去法院起诉,但他拒绝去,也搅得我家无法施工。遇上这种人,真的很头痛。我该怎么办?。

全部回答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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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属于相邻关系妨免纠纷案。正常情况下,他认为你的建筑对他有所侵权,应该是他向法院起诉。但遇此混人也只好另说了。 如果你不去起诉,他就这样与你混搅下去,你施工就无法进行,就会发生经济损失的。
  所以,你可以就他妨碍阻挠你施工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     至于双方发生冲突,公安机关只能就治安问题进行解决,无权解决实质性的施工问题,并且公安机关只能在双方都同意调解的情况下进行调解,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时,则建议双方到法院诉讼解决。
  当你到法院起诉后,派出所将他们的案卷移交给法院,做为支持你诉讼的证据。
   至于技术鉴定问题,如果双方都同意鉴定的,可以共同请建筑设计部门进行鉴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也是只能先行起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法院认为需要鉴定时,法院委托鉴定,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2008-10-23

    关于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以供参考: 1、这是个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问题。 2、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权是法定权利,《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七章对相邻权作了专门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是私人之间的约定。 3、您与邻居是相邻关系,按照物权法规定您应当请人鉴定邻居房屋裂痕是否由于您的建房所致,如果是,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是在邻居起诉您时才需承担。  至于邻居不愿签字,您可以请村委会作证明,邻居是恶意拒签,法律会保护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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