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个带租得二手房,
由于合理避税网签得合同是20W,私下和中介房东签得是33W、
先付定金1W,
然后办理贷款14W,同时将6W打入资金托管账户
等贷款办理下来,一起送交材料时,一次付清12W
直到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下来时,
才转交租金和租房合同
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现在我们希望能在付清12W时,送材料时就转交租金和租房合同。
对方回答理由是款(20W资金托管)还没有付清
而我们觉得,付了定金就应该转交了,
我们现在已经让了一步,现金已经付清,应该转交了
请问哪样合理,是否有此类得明文规定?
。
一、合同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只要合法就行,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15801392399,13146826808。 胡文友律师(北京房产法律事务中心: )
一、合同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只要合法就行,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15801392399,13146826808。 胡文友律师(北京房产法律事务中心: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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