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五证?买房的时候据说要审查五证,不
买房不用看“五证”?
笔者实在记不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媒介都在告诫买房人买房时一定要看“五证”(即: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且现在告诫要看的越来越多,比如要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被银行抵押、预售许可证上包不包括房地产商正在出售的房屋,并且还告诫买房人只看“五证”不够,还要了解房地产商有没有资质、了解小区的整体规划、了解要买的房是否已被房地产商抵押。
对于这些告诫不要说是第一次买房的人,就是我这买过几次房的“老鸟”也被搞得一头雾水,由于网上经常有人反复问我这方面的问题,也不得不跟着研究起来,结果发现这些要了解...全部
买房不用看“五证”?
笔者实在记不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媒介都在告诫买房人买房时一定要看“五证”(即: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且现在告诫要看的越来越多,比如要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被银行抵押、预售许可证上包不包括房地产商正在出售的房屋,并且还告诫买房人只看“五证”不够,还要了解房地产商有没有资质、了解小区的整体规划、了解要买的房是否已被房地产商抵押。
对于这些告诫不要说是第一次买房的人,就是我这买过几次房的“老鸟”也被搞得一头雾水,由于网上经常有人反复问我这方面的问题,也不得不跟着研究起来,结果发现这些要了解的东西作为买房人并非轻易能查到,而一定要通过律师去查,我反复琢磨作为买房人房子还没买就先要支付这笔律师费才能保护自己吗?据房地产商的老总讲:目前一个项目开发批准要盖50多个章(过去150多个),难道我们都要一一去查?我为此曾不客气地当面质疑过北京市房地局主管处室的负责人:能不能让买房人买房变得简单点?他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买房要看“五证”!
带着疑虑我回过头来再研究,发现现实存在着以下问题: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和预售管理办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都没有提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查这个许可证列明的规划建设单位是可以申请更改的,通过看此证和查规划并不能保证买房人所买房屋的规划环境不会改变。
2.有预售许可证没有土地许可证售房的不止一、两家,按建设部相关规定和合同示范文本,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的就可以出售。批准文件真伪和有效性,普通买房人更难辨别。
3.按我国抵押法的相关规定,有抵押的不等于不能转让(出售),经抵押人同意,被抵押物一样可以转让(出售),在实际操作上房地产商将土地抵押换取贷款对加快房屋建设不一定是坏事,没有周转资金,房子迟迟盖不起来,对买房人不同样是风险?
4.房地产商超许可证面积销售并非从房号上就一定能看得出来,最近北京某小区的面积纠纷实际上是房地产商在公摊上做手脚,所有房号都包括在许可证范围之内,当时从许可证上很难看出破绽。
5.没有强制性法规要求房地产商在售房时必须向买房人出示“五证”正本,售楼人员经常给买房人出示的都是影印件,如果房地产商在影印件上做手脚,买房人还是防不胜防。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买房人保护自己的方法只能从合同入手,将风险“转嫁”给政府,和房地产商的合同在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中约定清楚:“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合同在政府做完备案登记后____天内。
”这样所有查证手续都由政府完成,将来出什么问题也由政府负责。目前法院判定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的惟一标准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银行能否给买房人发放贷款的前提同样也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对于居住环境特别关心的买房人则最好从合同的补充协议入手,要求房地产商注明光照、房子间距等条件,这比去查将来可以变更的规划来得更实际一些。(洪辑)
[摘自: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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