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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被克扣加班费

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克扣加班费,提起劳动仲裁,能同时要求经济补偿金吗?具体怎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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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1

80 0

你可以将劳务输出公司列为被诉人,向争议发生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要求被诉人承担50%到100%的工资赔偿金。

2008-03-21

88 0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所以,你如果有加班,应当由用工单位支付加班费。
  如果用工单位不支付,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加班费。
     如果单位克扣加班费,你可以要求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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