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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判决?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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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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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法律上有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跟随母亲更加有利于孩子成长,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判给父亲: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女方有抚养条件但是却不愿意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四、当然,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协商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离婚双方均要求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第一、一方已经没有生育的可能性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二、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第三、如果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第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上诉条件中,当事人双方条件基本相同,而且双方都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也会考虑祖父母因素。如果其中一方祖父母长期和孩子生活在一起,与孩子感情深厚,祖父母还有能力并且要求继续照顾孩子,在判决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时,可以优先考虑这方面的因素。
   如果在裁决离婚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发生争执,而孩子达到十周岁以上的话,那法院会征询孩子自己的意见,并且会很大程度上尊重孩子的意愿。  同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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