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被盗谁负责?
2011年5月4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
乙公司购买2吨玉米,甲公司于5月20日之前派车前往乙公司提货。后来由 于甲公司没有及时雇到运输车辆的原因,未能按约定的日期提货。 2011年5 月22日,乙公司的仓库被盗,所有仓库内的玉米全部丢失,乙公司无法继续
供货因此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玉米被盗与自己无关,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 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
风险。 ”
风险是指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使标的物毁损、灭失造成的损失。 风险发生...全部
2011年5月4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
乙公司购买2吨玉米,甲公司于5月20日之前派车前往乙公司提货。后来由 于甲公司没有及时雇到运输车辆的原因,未能按约定的日期提货。
2011年5 月22日,乙公司的仓库被盗,所有仓库内的玉米全部丢失,乙公司无法继续
供货因此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玉米被盗与自己无关,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 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
风险。
”
风险是指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使标的物毁损、灭失造成的损失。 风险发生的事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第三人侵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 当事人约定了标的物的交付期限的,如果因买方的原因不能按期交付的,买 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
灭失的风险;如果因卖方的原因 不能按期交付的,卖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案中,乙公司没有按期交货的原因是由于甲公司没有及时雇到运输车 辆导致的,因此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自5月21日起转移至甲公司, 乙公司因无法继续供货,可以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