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经济 房地产法

中国物权法第一案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巨山村村委会伙同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侵吞村民私有房产!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巨山村228号院本是拆迁红线范围以外的民宅,开发商原本是修建“燕西台西山别墅”,但他们为了违法修建高尔夫球场(北京市政府明令禁止),就私自违法扩大拆迁范围。
  并使用堵路、断水、断电、断电话线、断有线电视、恐吓甚至勾结黑社会深夜殴打228号院六十多岁的房主及其大儿子(已刊登于2007年4月3日的北京晨报)等各种卑略手段来强迫他们无条件搬迁。在上述行为未果的情况下,他们又弄了一张所谓的“房屋建设批示”,上面的内容是把228号院的宅基地批到了另外一个村,之后228号院无条件拆除。
  但这张所谓的“批示”上面没有228号院房主家任何人的签字。他们就用这么一个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所谓的“批示”将228号院房主告上法庭,并勾结海淀法院复兴法庭的厅长对本案枉法审判,帮助开发商侵吞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在我们祖国的首都竟然还能出现这样明目张胆的侵吞他人私有财产的事件。
  我发此帖是想让更多有正义感的人知道此事。目前本案已上诉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等待着二审法院的公正判决。我还会继续关注此事的发展。 。

全部回答

2007-10-12

0 0
案件很简单,无非是第一次引用物权法进行判决而已。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房地产法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经济
房地产法
知识产权
拆迁安置
财税法律
房地产法
房地产法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