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当事人怎样申请仲裁员回避?
申请回避是仲裁当事人的一项仲裁权利,一旦发现 仲裁庭组成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就有权要求其回避对本案的审理。我国《仲裁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 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 回 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据此规定,申请仲裁员回避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1) 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回避申请: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一般情况下应当在首次开庭前提出,也有些时候可以在最 后一次开庭终结之前提出。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独任仲裁员 或者首席仲裁员在开庭开始时也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回 避的权利,并...全部
申请回避是仲裁当事人的一项仲裁权利,一旦发现 仲裁庭组成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就有权要求其回避对本案的审理。我国《仲裁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 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
回 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据此规定,申请仲裁员回避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1) 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回避申请: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一般情况下应当在首次开庭前提出,也有些时候可以在最 后一次开庭终结之前提出。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独任仲裁员 或者首席仲裁员在开庭开始时也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回 避的权利,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在 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防止因仲裁员的更替而导致以前进行的程序重新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从而 保证仲裁的顺利进行。
但是有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在 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当事人对仲裁员是否符合法定回 避情形不太了解,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才发现或者了解到仲裁员有需要回避的事由,为保证当事人仲裁权利 的行使,确保仲裁的公正性,仲裁法允许当事人在最后 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回避申请。
但是如果仲裁庭开庭审 理已经结束,进入评议阶段或者已经作出了裁决,则当事人就不能再提出回避申请了,而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 撤销仲裁裁决加以补救。(2) 具有法律规定的申请回避的事由: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无论是在首 次开庭之前,还是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的审理中,当 事人提出回避申请时都需要说明理由,以便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决定有关仲裁员是否回避。这里的理由,指 的就是前面提到的需要申请回避的情形。
(3)采用适当方式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在仲 裁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 法实践,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然也可以采用口头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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