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经济 拆迁安置

产权

拆迁以前,房子是我爸单位分的,是每月缴房租的那种,我爸早就说把房子给我了,户主也早已是我的名字了,现在房子已拆迁,签的是产权房,拆迁合同上,被拆迁人的名字是我的名字,由于我继母一心想要房子,我爸变卦,现在我爸非要把新房子,改成他的名字,我爸的理由是,他没写委托书,说是把新房子给我了,请问我该怎莫办,才能不让我继母抢走新房子,我爸今年77岁,谢谢。

全部回答

2007-08-18

0 0
拆迁合同上是你的名,这房就是你的了。既然是你的了,也就用不到什么委托书了。这房子你继母抢不去的。

2007-08-18

43 0
    拆迁安置以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承租房的承租人为对象,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正确的。由于你是该房屋的承租人,与你签订拆迁合同并无不妥。至于你爸爸要求把拆迁新房的所有权人变更成他的理由(所谓“他没写委托书”)是否成立,可以从承租人变更的时间推算。
   但毕竟被拆迁房子的原始承租人是你爸爸,且承租人与产权所有人还是有本质区别的,需严格界定:如果拆迁时你爸爸仍然与你同住,那么该产权的归属还有待商榷,如果房屋拆迁时,你爸爸并未住在该房屋内,则另当别论。
    只是亲情与利益不可兼得。为房屋伤了你们父子之间的感情,总是令人心伤的。 请三思后行,慎重处理。

2007-08-18

34 0
关键看原来的房子的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是你的,你爸就没权这样,是你爸的,那就需要你找证据说明你对房子拥有合法的产权了.比较困难,建议协商解决.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拆迁安置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经济
拆迁安置
房地产法
知识产权
财税法律
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