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保险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保险法第68条的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2。有符合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
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何以进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