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漏写房产证号房产交易不成谁责任?
我亲戚去国外,在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委托我帮他卖房子。我与买主已签约,对方也付了定金。到房产交易处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拒绝办理,因为此房是共同财产,也是两个人的委托公证的,就是在公证书上只写房产证编号,没有写共同哪个小证的编号(北京共有房产两个证,一大一小)。房子没卖成,按约定还要双倍赔偿对方违约金。我认为这是公证处的责任。可他们说你们签字了,责任自负,我们是法盲,就是依仗懂法律的公证处,你说可以签字不就签,否则花钱去公证干什么![展开]
陈***
2017-10-11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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