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能否赠与?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不具有宅基地所有权,但是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个人,是私有财产的一部分,依照我国《物权法》第64条的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同时《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只要是农村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即拥有房产证明的话,就拥有对该房屋进行处分的权利,赠与属于处分权利的一种类型,因此赠与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