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还没过户,赠与能撤销吗?
大部分情况是可以的。
尽管签署了赠与合同,但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不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因此,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单方面的撤销权。 所以,只要没发生产权变更,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
但是,以下情况,赠与方不得随意撤销: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标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无论...全部
大部分情况是可以的。
尽管签署了赠与合同,但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不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因此,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单方面的撤销权。
所以,只要没发生产权变更,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
但是,以下情况,赠与方不得随意撤销: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标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无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我们来看一则案例:
67岁的老王膝下无子,年老靠干女儿照顾。老王心存感激,遂决定将唯一房产赠与干女儿,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未曾想不久后干女儿因病去世,其母携赠与合同,要求老王将房产过户给她。老王不肯,双方诉诸法庭。
案例分析: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老王与干女儿之间的赠与,既没有做公证,也不是具备社会公益的赠与,所以满足可任意撤销的范畴,故法院驳回其母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在没有进行产权变更前,也能任意撤销吗?
可以。
离婚协议与赠与合同不同,但无论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对方的比例是多少,都属于夫妻之间的有效约定,实质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
那么《离婚协议》是否适用于《合同法》的规定?
离婚协议中包含涉及财产归属的条款,这类协议的签订、生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合同法的适用。
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或者按份共有,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