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吗?
髙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国务院确立的一项奖励,每4年评选一次,与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大科技奖项并列为国家级奖项。目的为奖励高校中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始于1989年,1994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将其确定为国家级奖项。 条例所称教学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按其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教学成果奖分
为国家级和省(部)级。申请条件为:国内首创的;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 1989—2005年共举办5届奖励活动,评出特等奖和一、二等奖231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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