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
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