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应如何处理出口退税账务?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包括购进时不能确定是否用于出口的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应先计入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待货物出口销售后时,再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转至应收出口退税款。
如果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不一致,由此产生的差额部分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则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当货物放弃出口用于内销后,再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转至内销货物进项税额。 外贸企业购进内销货物,在转作出口销售后,应将库存内销商品转到库存出口商品,已作内销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至出口进项税额。
由此观之,外贸企业只要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会计规定准确核算进项税额,正确处理出
口退税等账务,就可以避免因出口退税账务处理、会计核算不当引起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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