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局不给报销医药费或者拖延给你报销医药费怎么办?
如果你单位正常参保缴费,你的手续齐全,没有任何问题,人社局(原劳动局)的工伤报销部门应该依法根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予以相应报销,并报销相应的伙食补助费(标准由所在地规定),同时应告知报销人员或单位取款日期,如不予报销或者拖延报销,应给予相应出具正规书面告知书,言明未予报销的相关理由,如手续不齐全,应一次性告知报销人员活单位所需提供的材料,如既不报销也不给予相应的理由,则可以持有报销手续和工伤认定决定书,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上告,如出具书面告知书告知不予报销,报销人员或者单位不服,则也可上当地人民法院进行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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