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已女职工满50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不是劳动法调整对象,劳动合同自行终止了。如果单位继续聘用你,现实中也存在退休人员返聘的情况,需要签订聘用合同,如果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需要走民事诉讼程序,此时你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已经由劳动关系转为聘用关系。
另,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领取失业金。如果已经缴纳了养老保险,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您好。您所说的情形是劳动合同终止而非劳动合同解除,它是合法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50岁,退休后领取退休金而不是失业金。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是合法的呀,可以领取的
法定退休年龄啊,可以了
没有干部身份的女性50就是退休了,可以解除,可以领取退休金。不是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