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A*** 2018-11-14 01:27:04 举报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中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