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给老婆打的欠条,现在她起诉要钱,我要付吗?
都离婚了怎么还让她管钱呢。居然还是用打欠条的形式。 只要办好了离婚手续就是离婚了,哪来法律上的离婚还是事实上的离婚,要知道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了。离婚后即使还一起生活那也叫同居而不是婚姻关系。 你当然不用付钱,但这只是“法律”说的。现在最大的证据——欠条在你前妻手上,你在“证据”上很难说得通,除非你能提供证人,或者有你们关于欠条的谈话录音。
对于离婚后你还把钱交给你前妻管理。我认为你们是乎是法律上面的离婚,而不是事实上面的离婚。现在的问题是你拿钱她就要求你打欠条,然后凭欠条要求你偿还债务。我认为你可以和法院说明相关情况。同时也要提供你们之间不存在借款事实的证据。我想你是可以在法律上面获得支持的。
离婚后虽然你们还一直生活在一起,但你们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你要到账上拿钱,她就叫你打欠条,这就等于你向她借钱,现在她起诉要你还钱,你证据在别人手里,肯定要付责任. 以后可要多长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