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辨别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呢?
首先,应明确房屋的归属。
依据《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同时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薄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因此依据上述两条,上述案例中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a的名字,那该房屋是属于a的财产。
其次,应明确即使a与b结婚,该房产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乙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