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民间借贷房产抵押登记的一般程序有哪些呢?
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夫妻双方(如抵押房产为共有财产,则所有共有人须全部到场),须按上述条件准备好文件、证件及其复印件一套,亲自到所属辖区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当事人先要填写《房产登记申请书(抵押证书)》,然后将所持证件、文件及该“申请书”交给房产交易中心的办理人员进行审核。 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能通过审核,符合办理抵押登记的条件,则需将民间借贷合同和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其它证件、文件复印件一份留存房产交易中心,房产交易中心会出具抵押登记回执,表明初审登记成功。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交纳齐相关费用后,凭抵押登记回执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房地产
他项权证,即抵押权证。 这样,该次民间借贷房产抵押登记即宣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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