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房消费用途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与注意事项有哪些?
1、 办理程序
与住房消费用途的办理程序相比,非住房消费用途的办理程序并无很大区别,只是管理部或分中心作出是否准予提取决定的时间从3个工作日变为了7个工作日。
2、注意事项
(1)职工及其配偶若有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的,必须结清后才能办理提取业务。
(2)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非集中封存户职工,应先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再办理提取手续。
(3)持公积金储蓄卡的职工可持身份证到公积金账户开立的分中心、管理部更换住房公积金龙卡,无公积金储蓄卡的职工可通过单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
(4)经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后,职工须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5)
《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有效,提取职工、代办人应签字确认。
(6)提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的,应首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7)提取人同时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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