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王*** 2019-02-14 10:05:40 举报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你是想表达个什么意思呢???
您提的这个问题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大家都应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