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造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 9防烟与排烟 9.1一...
修建造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 9防烟与排烟 9.1一般规则 9.13.3 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要做排烟 这个内走道是指什么 假如 是一个南北两边都有房间的修建 走廊东西两边都有窗户 这种走到归于内走道吗 ----内走道为双面布房所构成.你这样的了解是正确的.
9.1.3.7其它修建中地上长度大于40m 的分散走道 要做排烟 一般的办公楼之类的修建的走道都归于分散通道吗--正确,相同要考虑排烟问题.
防排烟设计标准2015年什么时候施行
新国标《修建造计防火标准 》(GB50016-2014)出台,将在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新版国标与《修建造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修建造计防火标准》(GB50045-95-2005)比较有了多个改变,而且暖通的主要防烟和排烟内容另行独自增加了一本待发布的《修建防排烟体系技术标准》。
为习惯工程建造的开展和消防作业的需求,便于暖通设计师更好的学习和把握新国标,解读《修建防排烟体系技术标准》与《修建造计防火标准 》(GB50016-2014)、《高层民用修建造计防火标准》
跪求防排烟设计标准,是标准,GB啥的 谢谢!有...
应该没有专门的防排烟设计标准,一般是参照《修建造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第九章 防烟与排烟 的规则
9.1 一般规则
9.1.1 修建中的防烟可选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办法或可打开外窗的天然排烟办法。
修建中的排烟可选用机械排烟办法或可打开外窗的天然排烟办法。
9.1.2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备。
9.1.3 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备:
1 丙类厂房中修建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厂房或高度大于32.0m的高层厂房中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任一层修建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厂房;
2
占地上积大于1000m2的丙类库房;
3 公共修建中经常有人逗留或可燃物较多,且修建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
4 中庭;
5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修建面积大于200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文娱放映游艺场所;
6 总修建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修建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逗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修建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7 其它修建中长度大于40.0m的分散走道。
9.1.4 机械排烟体系与通风、空气调节体系宜分隔设置。当合用时,有必要采纳牢靠的防火安全办法,并应契合机械排烟体系的有关要求。
9.1.5 防烟与排烟体系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有必要选用不燃资料制造。排烟管道应采纳隔热防火办法或与可燃物坚持不小于150mm的间隔。
排烟管道的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GB50243的有关规则履行。
9.1.6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排烟管道和补风管道内的风速应契合下列规则:
1 选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0m/s;
2 选用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0m/s。
9.2 天然排烟
9.2.1 下列场所宜设置天然排烟设备:
1 按本标准第9.1.3条规则应设置排烟设备且具有天然排烟条件的场所;
2 除修建高度超越50m的厂房(库房)外,按第9.1.2条规则应设置防烟设备且具有天然排烟条件的场所。
9.2.2 设置天然排烟设备的场所,其天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契合下列规则:
1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该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该小于3.0m2;
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可打开排烟窗的总面积不该小于2.0m2;
3 中庭、剧场舞台,不该小于该中庭、剧场舞台楼地上面积的5%;
4 其它场所,宜取该场所修建面积的2%~5%。
9.2.3 当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选用打开的阳台、凹廊进行防烟,或前室、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且开口面积契合本标准第9.2.2条规则的可打开外窗时,该防烟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设备。
9.2.4 作为天然排烟的窗口宜设置在房间的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有便利打开的设备。天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间隔不该超越30.0m。
9.3 机械防烟
9.3.1 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备:
1 不具有天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
2 不具有天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设置天然排烟设备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有天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9.3.2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体系的加压送风量应经核算确认。当核算结果与表9.3.2的规则不一致时,应选用较大值。
9.4.1 设置排烟设备的场所当不具有天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备。
9.4.2 需设置机械排烟设备且室内净高小于等于6.0m的场所应区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修建面积不宜超越500m2,防烟分区不该跨过防火分区。
防烟分区宜选用隔墙、顶棚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以及顶棚或吊顶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不焚烧体等进行分隔。
9.4.3 机械排烟体系的设置应契合下列规则:
1 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
2 竖向穿越防火分区时,笔直排烟管道宜设置在管井内;
3 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应在穿越处设置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排烟防火阀的实验办法》GB15931的有关规则。
9.4.4 在地下修建和地上密闭场所中设置机械排烟体系时,应一起设置补风体系。当设置机械补风体系时,其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9.4.5 机械排烟体系的排烟量不该小于表9.4.5的规则。
9.4.6 机械排烟体系中的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应契合下列规则:
1 排烟口或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排烟口或排烟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打开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发动;
2 排烟口或排烟阀平常为封闭时,应设置手动和主动打开设备;
3 排烟口应设置在顶棚或接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邻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际之间的最小水平间隔不该小于1.50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间隔不该小于1.00m;
4 设置机械排烟体系的地下、半地下场所,除歌舞文娱放映游艺场所和修建面积大于50m2的房间外,排烟口可设置在分散走道;
5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间隔不该超越30.0m;排烟支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越280℃时能自行封闭的排烟防火阀;
6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0m/s。
9.4.7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体系和排烟补风体系的室外进风口宜安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安置时,水平间隔不宜小于10.0m。
9.4.8 排烟风机的设置应契合下列规则:
1 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满意排烟体系最晦气环路的要求。其排烟量应考虑10%~20%的漏风量;
2 排烟风机可选用离心风机或排烟专用的轴流风机;
3 排烟风机应能在280℃的环境条件下接连作业不少于30min;
4 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越280℃时能自行封闭的排烟防火阀,该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该阀封闭时,排烟风机应能中止作业。
9.4.9 当排烟风机及体系中设置有软接头时,该软接头应能在280℃的环境条件下接连作业不少于30min。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内。
中心有几个表格,你能够自己到网上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