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是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其职权包括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等。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几年举行一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全称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其一般每五年举行一次,并由中央委员会召集。目前距离最近的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年10月18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一般情况下,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但无非常情况不可以延期举行。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只要有六点,一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是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四是修改党的章程,五是选举中央委员会,六是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