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成本计算方法和出入库管理核算办法不冲突 也就是无论计划成本法还是实际成本法都可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个别计价这些方法的
财务上未开票收入和开具发票收入的账务处理是一样的。 对于你的这种无收入确要缴税的行为,你们需要按预缴税款处理 借:应税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会计要发工资的话是可以直接用网银转账的,还可以找银行进行代发工资的
研发费用是指研究与开发某项目所支付的费用。 我国有关制度对研发费用的规范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文件财会〔2006〕3号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二是2007年3月1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前者从会计核算角度规范了企业对研发费用的确认、计量、记录及报告方法;后者从税法角度规范企业对研发费用的归集、摊销及抵减企业应税收入进行了规定。 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处理分为两大部分: 一是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研发支出和开发阶段研发的支出全部费用化; 二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支出资本化,分期摊销。 如前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研发费用要求分别两种情况进行处,“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可见,在研究费用的处理方面,我国实务界会计处理与纳税扣除的规定也不一致。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则规定,“研究和开发活动的成本金额应作为其产生期间的费用被记入账内,但达到开发成本第17节被递延的程度时例外”。 第17节规定,“一个项目的开发成本如果满足了以下标准,则可以向未来期间递延: 1、对产品或工艺方法清楚地加以说明,而可归属到产品或工艺方法的成本能被分别加以鉴别。 2、产品或工艺方法的技术可行性已被论证。 3、企业的管理部门已经表示了其生产、在市场出售或使用产品工艺方法的意向。 4、对于产品或工艺方法有一种清晰的未来市场的迹象,或者在内部使用而不是售出,其对于企业的效用能够进行论证。 5、存在充足的资源,以及完成工程项目并在市场出售产品或工艺方法”。 可见,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对于研发费用的处理与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处理基本相同,但与我国税法不同。
1)计提工资时:借:管理费用--工资制造费用-工资销售费用-工资生产成本-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贷: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贷:库存现金(3)交纳社保时: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承担)借:管理费用--公积金(公司)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贷:银行存款
转让固定资产要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如有购销合同还要交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统一缴纳。分录:1)借:固定资产清理(准备买)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2)借:银行存款(买了)贷:固定资产清理3)借:固定资产清理(提税)贷:应交税金——营业税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4)借:应交税金——营业税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交税)5)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取得正收益)或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负收益)
销售方借:应收账款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红字购货方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贷:应付账款红字
一般不需要,等下期缴税时,再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自然就平了。
冲原来入帐时分录。 借:原材料(红字)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按你实际情况处理账务呗,只是税款不能抵扣了,有些时候税务还会询问是什么原因取得的失控票,未认证还好,若是认证抵扣了还涉及交税罚款的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收到退回的增值税吋,应当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补贴收入。期末,补贴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应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补贴收入科目应无余额。
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这一政策。出口免税主要适用于生产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货物、间接出口货物和一些特定的商品如油画等。在财务核算上要注意区分一般贸易出口免税、来料加工贸易免税和间接出口免税三种不同的情况。具体操作是,首先将出口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不计算应收的退税款。其次,因为是出口免税,应将该出口商品耗用国内采购材料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转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该企业是生产企业,除了有出口免税收入之外,还有出口退税收入、内销收入等,需按一定的比例将出口免税耗用的国内采购材料的进项税额计算并转出。例如:飞飞公司为一家生产性企业,2008年10月出口A商品,取得出口收入10万美元,没有内销收入,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5万元。假设A商品为免税商品,汇率比例是:100美元=680元人民币,飞飞公司该月无留抵税额。会计处理如下:1.计算出口销售收入借:应收账款68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6800002.将进项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0000。如果该企业除了有出口免税收入之外,还有出口退税收入、内销收入等,需按一定的比例将出口免税耗用的国内采购材料的进项税额计算并转出。而出口退税率为零主要适用于一些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具体操作是:首先,将出口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不计算应收的退税款。其次,再根据下列公式计算销项税金: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 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都属于进项抵扣)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 征收率)×征收率注意将上面出口货物离岸价格,换算成不含税的收入。再其次,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不需作转出,可以直接进行抵扣。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如果生产企业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以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果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例如:飞飞公司为一生产性企业,2008年10月出口A商品,取得出口收入10万美元,没有内销收入,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5万元,假设A商品为退税率为零的商品,汇率比例为:100美元=680元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17%,飞飞公司该月无留抵税额。会计处理如下:1.计算出口收入借:应收账款68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6800002.计算销项税额先换算成不含税的收入=680000÷(1 17%)=581196.58(万元)计算销项税额=581196.58×17%=98803.42(万元)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或视同内销的出口收入)98803.42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8803.42注:如果一开始就知道是出口退税率为零,也可将上面两个步骤合并处理。3.将销项税额与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减计算该月应纳的增值税综上所述,出口免税与出口退税率为零虽然相当类似,但实际上其中适用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会计核算处理上也是完全不同的。
公司交社保是从对公银行扣,然后个人缴费是从内帐工资扣,会计分录应该是:借管理费用(单位应缴部分)其他应收款(个人扣缴部分)贷银行存款
就是从员工的工资中扣掉公司代付的社保,发工资的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计提时借:生产成本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月末结转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付款时借:其他应付款-A-B现金
没有开票的收入就按照应收账款进行做账就行了,形成收入的话再计提税金
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做账务处理主要是: 一、凡购进货物并收到防伪税控开具的抵扣联, 1、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贷:银行存款等 二、对该份抵扣联,如在规定期限通过认证的,对上述会计处理不需变动,并在通过认证的月份申报抵扣;如在规定期限进行认证,但通不过认证的,或者超过规定期限不进行认证的,则需对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1、借:原材料等 2、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在收到抵扣联,但没在收到的月份进行认证的,也应作上述收到抵扣联时的同样分录,同时在备查薄上注明“待认证”字样。
暂估入库时,可以根据以往购货价格或厂家价格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待货到时,冲销暂估入库再做一笔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等如果结转成本有误差,可以调整的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一、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时,需要设置两个科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的所得税。二、纳税影响会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企业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和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除了需要设置“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外,还需要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和以后各期转回的金额,以及采用债务法时,反映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整的递延税款金额。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四、正确选择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一)小企业可选择“应付税款法”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小企业因业务简单,核算成本较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不高,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二)大中型企业应选择“纳税影响会计法”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必须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具体属于“利润表债务法”。(三)我国上市公司只能选择“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目前主要是上市公司和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必须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固定资产进项做抵扣以后,就不能做为固定资产科目处理了,只能做期间费费用处理,二都不可兼得,只能选择一样做处理.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8号)规定:(1)向完全具有受赠者、转赠者资格的红十字会的捐赠可税前扣除。完全具有受赠者、转赠者资格的红十字会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及办事机构、编制经同级编制部门核定,由同级政府领导联系者为完全具有受赠者、转赠者资格的红十字会。捐赠给这些红十字会及其"红十字事业",捐赠者准予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2)向部分具有受赠和转赠资格的红十字会的捐赠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税前扣除。部分具有受赠和转赠资格的红十字会是指由政府某部门代管或挂靠在政府某一部门的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这些红十字会及其"红十字事业",只有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号召开展重大活动(以总会文件为准)时接受的捐赠和转赠,捐赠者方可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接受定向捐赠或转赠,必须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认可,捐赠者方可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2,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100000贷:现金100000可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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