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俗的<br/>重置成本,重新买要花多少钱<br/>可变现净值,就是从原材料变成产成品以后的售价去掉变成产成品所需要花费的总成本,这就是可变现净值<br/>现值,就是现在,过去,未来要花的钱,现在值多少钱<br/>公允价值,又称公允市价,这就比较容易理解了,就是市场认可的价值,或者说大家都认可的价值.<br/>呵呵,够口水了吧,正好自己也复习一下.
在下一年补计提累计折旧,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累计折旧。它会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净额上。
餐饮业财务报表模板
购买商品时,进项税是付给【供货商】的,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里; 如果当月销项税大于进项税,你要交【税务局】增值税,这部分计入支付的各项税费里面;
包含的啊,就是你交的税费的金额。
很正常。进行利润分配时会出现这种情况,即计提盈余公积,还进行股利分配。就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怎么可能呀...你以前是平的,计提四季度所得税后不平了,但差的是第三季度的数字,那只能说是巧合,应该和第三季度的所得税没有关系,你再好好查查....<br/> <br/>希望能帮助到你!
三大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起初可以不要的,直接就本年发生额啊,有什么关系啊
可以,待摊费用可以跨年度摊销,但总期限不超过一年,可以把去年年底的余额直接做到今年 年初的余额上
一样啊,只要你录的关键字是同年同月的就一样的数据,因为你是在同一个模板里面取的数据,所以一样
不一样,在税务系统中,你需要考虑所得税纳税调整因素,那是全年拉通算的,它极有可能改变你的4季度报表的一些数据。除非你们完全没有调整事项。
如果销售的话,交纳增值税,还有个人所得税,企业交纳企业所得税。<br/>如果是企业,最好请会计,你给会计提供各种原始单据,剩下的事情由会计来做。
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税金包含企业所得税的。
一次没申报罚款200元吧,还有你又不是会计,要担责也是那个会计的。会计知道没申报吗?
不一定。<br/>因为还要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br/>所以,四季度的不一定就是年报。
计入固定资产
如果是在大厅修改的, 你在网络上是查不到改后的,只能在税务内部系统中查询到正确的,可以让专管员帮你打印。
在你做申报的电脑系统中调取打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57号文中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br/>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57号文中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br/> <br/> <br/> 如果领取的离职补贴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 中是这样规定的: <br/>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br/> <br/>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br/> 假设你们那里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9000元,有以下几种情况: <br/> <br/> 1、离职时拿到20000元补偿金(未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你的补偿金不用纳个人所得税。 <br/> <br/> 2、离职时拿到80000元补偿金(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你在该企业工作不满12年(假设为5年),你的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br/> <br/> {[(80000-19000*3)/ 5(年)- 2000 ]* 15% - 125 }* 5 = 1325 元 <br/> <br/> <br/> 3、离职时拿到100000元补偿金(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你在该企业工作超过12年(假设为15年),你的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br/> <br/> {[(100000-19000*3)/ 12(年)- 2000 ]* 10% - 25 }* 12 = 1600 元 <br/> <br/> 摘引自: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8805744.html?fr=ala0 <br/> <br/> 恕我孤陋,还没听说过最新更改的情况,如有更新,亟盼赐教。
是的,要到税务大厅开通
加载中...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