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做账一年即可,换句话说该年度所有相关账务处理都熟练掌握。基层会计工资不高,依据所在城市及所在单位1000多到5000多不等。
可以通过银行余额调节表调平找出银行应记帐未记帐或者企业应记未记的数字把没有记帐的凭证进行帐务处理就可以调平
1.可以。 通常情况下,无息借款反应的是关联企业关系。如果两家企业都是境内居民企业,且两家企业的所得税率相同,税务局基本不管。因为按照税务总局的文件,调增借出方利息收入的话,允许同时调增借入方的费用扣除,因此一般不会瞎折腾。 2.借入方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付款 3.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因为印花税仅就《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事项征税。而其列举的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仅指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一般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须贴花。 4.实务中,该类业务一般不会体现为“借款合同”,因为毕竟有关联交易的独立性原则。 做“购销合同”,收款方记入“预收账款”,归还时冲减“预收账款”,解释是:有交易意向,但最终没有形成交易事实。既合理、又合法。
一般情况总账会计成本比成本会计要高。但成本要比其他会计高一些。制造行业里需要一个好的成本会计,需要核算产品的每一个成本。而服务业的成本是经营成本。相对简单。可以说成本会计主要是制造业的工厂在招。服务业普通会计即可胜任。
1、如果电器金额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2000元以下)(1)购进时借:低值易耗品贷:银行存款(或现金)(2)月末摊销时,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贷:低值易耗品2、如果电器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或现金)2008-08-1816:15补充问题价值不到2000元的,那我直接坐在管理费用-办公用品可以吗?1、最好通过“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2、如果直接计入费用的话,应该记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因为电器是给职工用的,属于福利性质的,所以,不能计入办公费明细科目。
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的资本市场开始出现企业合并的浪潮。而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一直是会计学界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2006年我国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22号》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使用权益结合法,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使用的是购买法,这意味着允许采用权益结合法。但从全球范围内看,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取消了权益结合法。我国是否也应该随着国际潮流,权益结合法在我国是否还应该继续存在,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一、购买法——国际会计发展的趋势从世界范围看,处理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主要有两种: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权益结合法发源于美国,美国在原先购买法的基础上,将权益结合法与其并用。1950年,会计程序委员会颁布的会计研究公告第40号(ARB—40)——《企业合并》正式提出使用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并提出了三项标准来帮助企业判断合并是否是股权联合,但这些标准概括性过强,操作性较差。随后,其在1957年颁布的会计研究公告第48号(ARB—48),也未能解决问题。1970年8月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颁布了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第16号(APBOpinionNo.17)——《企业合并》,对采用权益结合法提出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到了2001年7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推出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141号(FAS141)——《企业合并》,明确提出取消权益结合法,使购买法成为企业合并的唯一方法。而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准则来看,其在1983年公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IAS22)——《企业合并》允许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并行。1988年,虽然该准则被修订但内容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到了2004年3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IFRS3)——《企业合并》,提出企业合并必须采用购买法。笔者之所以在这里只对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对合并方法的处理作简单的回顾,是因为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准则代表着当今国际会计的发展趋势。早在2000年6月,欧洲委员会(EC)就发布了建议书,要求欧盟的7000多家上市公司至2005年编制合并报表时,必须采用国际会计准则;2001年2月12日,EC又发布了规章草案,再次重申在2005年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决心。2006年,欧洲议会要求欧盟委员会把在欧盟上市的外国公司采用国际会计报告准则的过渡期延长两年,当然按美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也认可。目前,日本也开始着手研究2011年以后引进“国际会计准则”的问题。国际会计标准以欧洲为中心,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得到采用,美国也宣布将采用这一标准。①2008年8月2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投票表决,将发布一份采用国际财务准则路线图的征求意见稿,路线图设定了美国采用国际准则的步骤和时间安排。②应该说,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内容代表着今后会计的一个发展方向。无论是美国会计准则还是国际会计准则都一致只认同购买法,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还在企业合并这个项目上进行合作。因此,购买法应当是今后企业合并所采用的唯一方法。二、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虽然全面取消权益结合法的倾向代表了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未来的发展趋势,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取消权益结合法仍为时过早。(一)应用购买法的条件不够成熟与国际潮流趋同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准则要适合我国的国情。从1998年到2001年,我国共有10起上市公司换股合并的案例,在会计方法的选择上,它们无一例外地都采用了权益联合法。除了权益联合法的魅力——允许在合并当年的合并报表中将合并各方的净利润合并的影响之外,实施购买法的条件尚未成熟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首先,在购买法下,要求被并购企业的资产、负债要按照公允价值重新入账,而公允价值的运用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公允价值是指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可见,公允价值计量强调的是资产、负债的客观计量与真实反映,而这就需要有一个平台——市场经济。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但这种经济体制的转型并没有完成,还有相当一部分资产或负债缺乏完善的市场,难以通过市场取得有关公允价值的完备信息,非市场化的因素依然存在。美国、欧盟等世界经济巨头仍迟迟不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与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之间的差距。其次,购买法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我国目前准则与制度并存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比较低,难以立刻以准则代替制度,同样的道理,取消权益结合法也需要一个过渡期。(二)政府行为影响着企业的合并近几年,我国频频出现换股合并形式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的案例,它们并不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也无相互持股的情况,不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之所以采用权益结合法的原因之一就是它们很多是发生在中央、地方国资委控制的国有企业之间的合并。此时,合并就不一定是按市场的规律进行的,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而是多方博弈的结果。比如,中国电信以1100亿人民币收购中国网通C网的案例当中就可以找到政府的影子。政府无论以股东身份还是以监管者的身份出现,都会对企业的合并拥有绝对的控制。既然合并的前提条件不是由市场创造的,那么,按公允价值对合并的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就显得牵强。而且相对于权益结合法,购买法对财务比率的影响比较消极,如果采用购买法,可能会导致合并流产,这也是政府部门所不愿意见到的。(三)权益联合法的应用不会影响到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进程尽管购买法是未来的一个发展趋势,但并不意味着采用权益结合法就导致我国的会计准则跟不上国际化的进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企业合并项目上进行合作,并各自对准则进行了修改,但是,双方都希望新修订后的准则能够与各自的现有准则体系保持一致,从而导致双方在概念术语、确认原则、计量要求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异。③可见,即使IASB与FASB在某些方面有共同之处,但在目前的情况下仍不可能保持完全一致。而且,从国际上看,也并非只有我国允许采用权益结合法,像日本、韩国等国家也一直允许采用权益结合法,而之所以保留这种方法也是与这些国家的国情相适应的。
如果多的话,可以列入其他流动资产里每个月摊销 发生时, DR:其他流动资产 CR:银存 摊销时: DR:(资产对应的使用部门对应的费用)比如;生产部: 制造费用-修理费 CR:其他流动资产
当然可以,亏损可以用以后5年的利润来弥补。超过5年无法弥补的采用税后利润来弥补,如“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
出口退税制度,是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企业出口产品适用免抵退税政策,准确计算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尤为重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例如,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主要生产厨房用品,产品销往欧美国家,属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
凡是涉及离退休人员的一切支岀,含工资、资料报刊费、培训费、活动经费、外岀旅游补贴等等,均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分为供应、生产、销售三大环节,其中生产环节为组织产品生产所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按产品对象形成产品生产成本,即为制造成本。产品制造成本核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产品销售成本结转的正确性,进而影响当期的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制造成本的审查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查的重点。一、制造成本的会计核算制造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以及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基本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完成主要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基本生产的产品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基本生产及其他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辅助生产产品和劳务成本。该科目按成本核算对象设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账页按成本项目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按费用项目内容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基本生产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原材料—直接材料应付工资辅助生产发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原材料—直接材料应付工资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借:制造费用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月终,制造费用分配给成本核算对象时,账务处理: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制造费用“制造费用”科目月末无余额。二、制造成本的审查要点审查制造成本,应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账归集的内容、分配的方法,获取经济业务中的原始记录、单据、记账凭证,采用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如下:⒈审查费用发生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虚假成本,有无非生产性费用和扩大成本列支范围等挤占成本的现象;⒉跨期摊销费用,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当期成本,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⒊费用归集和分配的方式是否正确。有无未按规定将制造费用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的情况;⒋在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是否准确。有无任意改变方法少记或多记产成品成本及利用保留在产品成本,人为多计算或少计算产品成本,从而调节利润的情况;⒌会计处理是否恰当,有无影响当期成本情况。
一、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二、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级幅度固定税额。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5角至10元;(2)中等城市4角至8元;(3)小城市3角至6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2角至4元。上述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现行的划分标准是: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至50万的,为中等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在上述所列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对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三、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四、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处理方法按规定,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的土地使用税;借方反映企业已经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税。每月末,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作如下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
国有企业的会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法律依据:《刑法》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那么,下面的内容就针对来展开内容。⑴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⑵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⑶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①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②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③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④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⑷其他税种的主要账务处理。①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②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③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实际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④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⑤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⑸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上面用详细的文字说明了应交增值税等,希望大家都能够理解,并且能够应用到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要看是净收入还是某一方面的收入,如果是净收入应调整企业留存收益,如果是某一方面的收入要和清产核资损失相抵.净收入账务处理为借:资产贷:未分配利润相关税务处理按税务规定办理
赠一的部分可以按商业折扣处理 比如 即卖了20再赠1则 借 应收账款 2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20 结转成本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 21 贷 库存商品 21
所谓现代的,只是利用了计算机技术来协助处理成本核算,由于计算机技术的高效性与特殊性,使传统核算方式在一定程序上发现重大改变,比如传统的方式几乎是不可能能做到以个别计价法来核算企业所有物料及成品成本,但在使用计算机技术的条件下, 却完全是可能的。 不过不管如何现代,其理论依据依然是传统的方法,至少在目前甚至未来一二十年内,现有的会计核算方法不会发生质的变化。
因为是租用的场地,并不是自己的固定资产,所以与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只能算入管理费用里,包括装修费用,除非房主愿意承担一部分。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因为财会部门属于管理部门,另外,采购部,行政部等均属于管理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溢就是还没有计入费用或收入的一个周转科目。摊销是已发生的支出在几个相配比的会计分期内计入费用。计提跟摊销相反,是费用没发生之前先预提计入损益。结转主要指生产成本或销售成本的结转
发行债券的公司的帐务处理计提时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发放利息时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不知道你问的是不是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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