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之,“应收账款”未收到对方的付款承诺,而“应收票据”收到了对方的付款承诺——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这两项应收款都与企业主要的经济业务有关。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当然可以开普通发票.除了出口货物为零税率为,其他不存在零税率的货物,只存在免税的货物.因此,准确地说,应该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需要缴纳的税额是免税的,而不能说开0税率的货物.具体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想查谁立马查谁,注意成本别倒挂,有没有没发票的。多关注一下税务局网站,留意新政策,业余时间多和会计朋友交流一下,累积经验。
建筑业要交以下几种税:1.营业税,税率是3%,计税依据=营业收入*3%2.城建税,税率是7%,计税依据=营业税额*7%3.教育及附加,税率是3%,计税依据=营业税额*3%4.交税时间为每月的15日前申报交税。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很好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的资格认定栏中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形章,如果没有这个条形章,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
要看你们企业的规模和公司财务会计的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是个大框架,企业里根据这个框架会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但是重要的是前后处理的一致性,就是说,你今天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以后打印机都应该这么处理,否则会计信息就不具有相关性。如果是小企业,可以在自己的规章当中,将固定资产的标准降低一些,例如规定5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作为固定资产处理,这样有助于小企业准确的核算自己的成本费用如果是中大型企业,1420显然不具有重要性,那么可以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具体方法有一次摊销和五五摊销(领用摊销一半,报废摊销一半)
共十大类。详细如下:第一类:房屋土地第二类:教学仪器第三类:电教设备第四类:医疗器械第五类:交通工具第六类:生产设备第七类:图书第八类:办公设备家具(最大)第九类:文体设备第十类:其他
管理费用科目月末没有余额,它属于损益类科目,月末,要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的,结转后,管理费用科目余额为0。因此,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管理费用的余额就要增加说法是不对的。
1)7月23日甲产品领用A材料1000千克,乙产品领用B材料1000千克。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1000千克X单价 借:生产成本-乙产品1000千克X单价 贷:原材料-A材料1000千克X单价 贷:原材料-B材料1000千克X单价 (2)7月27日生产车间一般领用A材料200千克;B材料200千克。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A材料200千克X单价 贷:原材料-B材料200千克X单价 (3)7月31日,分配本月工资费用,其中:甲产品27000元;乙产品52500元;车间管理人员15900元;企业管理人员28600元;共计124000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27000元 借:生产成本-乙产品52500元 借:制造费用15900元 借:管理费用28600元 贷:应付工资124000元 (4)7月31日,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本月职工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3780元 借:生产成本-乙产品7350元 借:制造费用2226元 借:管理费用4004元 贷:应付福利费17360元 (5)7月31日,张经理出差归来,报销差旅费8700元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8700元 贷:现金或其他应收款8700元 (6)7月31日开出现金支票支付本月工资124000元; 借:现金124000元 贷:银行存款124000元 借:应付工资124000元 贷:现金124000元 (7)7月31日,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其中:生产部门108500元;管理部门46500元。 借:制造费用108500元 借:管理费用46500元 贷:累计折旧155000元 (8)7月31日,预提本月磊修理费用31000元。其中:生产部门21700元;管理部门9300元。 借:制造费用21700元 借:管理费用 9300元 贷:预提费用31000元 (9)7月31日,开出支票支付本月水电费,其中:生产部门18624元;管理部门28646元。 借:制造费用18624元 借:管理费用28646元 贷:银行存款47270元 (10)7月31日,结转本月制造费用,按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借:生产成本-乙产品 贷:制造费用 (11)7月31日,本月生产产品全部完工,甲产品1000件,乙产品2000件,结转完工产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甲产品 借:库存商品-乙产品 贷:生产成本-甲产品 贷:生产成本-乙产品
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原值减少不在会计帐上体现,不需要做“贷 固定资产 借 固定资产折旧,再做 借 管理费用 贷 固定资产折旧”这套分录。 也就是说,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帐面原值不改变,它是通过“累计折旧”科目体现的。即: 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实收资本本月没有发生额,做资产负债表时也要记,记余额。 计提工资的问题,红珊瑚回答的完全正确。
新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在上市公司执行,2008年中央金融行业、大的国有企业开始执行。目前,普遍小型工业企业还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 论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供你参考) 摘 要: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都产生作用,不同的会计处理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成果。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经营成果 影响 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本次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是中国会计准则建设的重要跨越和重大突破。新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和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1体系。由于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新准则中的1些理念应用对企业业绩、企业财务信息及企业纳税义务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笔者将从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第9号、第14号、第20号、第22号新会计准则内容,讨论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1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投资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我国原有的会计准则体系并没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没有把投资性房地产作为1个单独项目来加以处理,而是把现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内容分散在其他相关的会计准则之中。投资性房地产的1个显著特点就是其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应同时符合两个条件:①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投资性房地产按初始计量成本进行,采用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后续计量。如果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企业可以对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具体而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应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对于不能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应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计量。 对于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对于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平时不计提折旧,也不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当期损益。由于是按公允价值对其期末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因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存在减值的问题。 企业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1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对于已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改为成本模式。并且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将其他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作为所有者权益处理,小于时计入当期损益。 新会计准则以成本模式为后续计量的基准模式,以“公允价值”作为可选模式,这是对“公允价值”的谨慎使用。这意味着房地产公司在调节利润上可以对这两种模式进行选择,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当期净利润会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另外,公允价值究竟应该是多少,不同的评估方式有不同结果,公允价值的变化将加大净利润的波动幅度。1直以来,“投资性房地产”以取得成本或建造成本入账,每年提取折旧,故“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净值往往低于“公允价值”,企业1旦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对于当期利润将会大幅增加。当然,在地产价格下跌时,有关上市公司的业绩也会大幅下降。 2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与各种形式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以的补偿和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支出。 新会计准则除保险、住房公积金需要根据规定比例计提外,如职工福利费等据实列支。取消了按工资总额1定比例提取,在由企业自行掌握的情况下,对当期经营成果就会产生影响。 3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如果采用递延方式付款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甲公司售出大型设备1套,协议约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从销售当年末分5年分期收款,每年2 000元,共10 000元。假定在销售成立日支付货款,只需付8 000元(计算出折现率为7。93%)。那么在销售当年确认的主营业收入为8 000元,当期冲减财务费用634元。该年的经营利润会增加8 634元。由于公允价值没有确定的标准来判定,故当期经营成果具有人为操作性。 4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企业合并分为同1控制企业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1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同1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按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非同1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按照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应当以公允价值列示。 同1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净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1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按以下规定确认:①通过1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另1方的控制权并由此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由于非同1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合并,因此,合并成本按公允价值计量;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每1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即为每1次所发生的所支付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生的权益性证券公允价值之和;③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应计入企业合并成本,而不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处理;④在企业合并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企业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做出约定的,购买方如果是估计未来事项做出约定的,且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长对合并成本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在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情况下,购买方在购买日取得被购买方的各项资产(不限于已被确认的资产),如果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预计能够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应按其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购买方在合并日取得被购买方各项负债,如果履行有关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应当按公允价值确认为负债。 在新会计准则中还明确了商誉的概念,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大于确认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对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测试,计算确定其减值金额。对商誉测试的减值部分,应计入当期损益。 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小于确认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的差额,为负商誉。在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1是购买法与权益法的选择会影响到合并后企业的资产结构及利润变化。购买法下,被收购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会使资产总额增加,以后每年度摊销额较大,形成的商誉会引起以后年度商誉减值费用增加。因此,正常情况下,购买法会使企业总资产增加,以后年度利润降低,净资产收益率也会降低。此外,合并利润表中,权益法下所并入的收入、费用等是整个年度的,购买法下从购买日算起,因此合并当年,权益法的合并利润高于购买法。这些影响将使得1些公司偏好权益法;2是商誉减值的利用空间。以往,企业处置资产或股权,会带来非经常性收益。以后,非同1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也可能给主并方带来当期收益。“商誉”不再逐年摊销,而是每年做减值测试,减值损失1经确认,以后每年度不能转回。这样规定给企业以很大的空间,注重当期收益指标的情况下,有可能不做减值处理,注重现金流的情况下,有可能大幅减值以获取所得税递延。 5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并未对金融工具的概念做出具体的规定,而新的会计准则明确地把金融工具定义为:形成1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该合同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合伙企业、公司形式的实体或政府机构。金融工具包括基本金融工具(如应付账款,权益证券等)和衍生金融工具(如金融期权、期货或运期合约、利率互换以及货币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无论是正确还是未确认的,均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 新会计准则在分类上改变了以往按期限划分资产、负债类别的做法,而是按金融工具的属性将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类;将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混合计价模式。对于交易性资产、金融衍生工具,要求按市值计价;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按历史成本计量,但需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实际上采用了两个层次,对在活跃市场中交易的金融工具,使用标价计量;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在估价的技术基础上确定。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这1规定,1些公司进行短期股票投资的,将不再采用原先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
1.如果企业发生了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或是被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款项计入到营业外收入。(对 ) 2.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小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使生产的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是生产产品的成本实质性降低,应将发生的支出计入固定资产价值。(错 ) 3.当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 )
1、借:营业外支出--赔偿款 50万 贷:银行存款 50万 2、小事故 ,付赔偿款时(假设付3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赔偿款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收到保险公司2000元时: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营业外支出 2000 (冲回2000元,即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只是1000元)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组成: 1) 项目投入总资金 = 建设投资 + 建设期利息 + 流动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其中:建设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无形资产费用 + 递延资产费用 + 预备费 = 工程费用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预备费 固定资产投资 = 建筑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安装工程费 +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2)项目报批总投资 = 建设投资 + 建设期利息 + 铺底流动资金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项目概算总投资 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投资组成: 项目概算总投资 = 工程费用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 铺底流动资金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其中:工程费用 = 建筑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安装工程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 无形资产费用+ 递延资产费用
楼上的回答很对,但也要看实际情况,一辆40万的奥迪和一辆4万元的奥拓都按4年是不行的,奥迪只能按10年或着8年,1000以内的手机可以直接走费用,不用折旧。实际情况,实际操作。
1.如果使用其他地方比如以往旧店铺或家里或亲属公司送给的等等拉来的旧空调,该算为哪一类呢? 这些作为资本公积,不能作为开办费。 2.近期不断从外地运回来的货物(暂存放他处)产生的运费是开办费还是经营费用(2级科目:货物运输费),因为我认为它是和今后经营有关系的,所以认为是经营费用.尽管现在还没有开业.不知理解对吗? 如果是工业企业,可以作为材料成本,如果是商业企业,作为开办费。不过我估计你可能理解错误了,企业的筹建期间不是到有收入为止,而是到开始进货、开始买材料生产就作为开业了。 3.还有将购买店铺的桌椅,电话机、沙发茶几、货架等等,这些也该属于开办费是吗,那么固定资产怎么记入呢? 这些不得作为开办费,如果够固定资产标准的作为固定资产,如果不够的,先作为低值易耗品,等正式开业以后才摊销,如果是装修过程使用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1 D 2 ABDE 3 ABCD 4 ABC 5 A 6 BCD 7 BC 8 A 9 BC 10 ABC 11 BCDE 12 ACD 13 ABC 14 ADE 15 ACE 16 ABCDE 17 BCDE 18 AB 19 ABCD 20 BD
1。法人名字开的手机费,医药费,加油费等可做账吗? 可以入账,手机、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加油费作为私车公用使用的汽油费,计入“管理费用--交通差旅费”科目。 2。因为个人失误,银行转账后又退回,请问要一笔一笔地做账吗?可以不做吗? 入帐时作一笔凭证,退回时也要做一笔凭证。 3.刚开业固定资产有150万多,我全部认证了提折旧,但是目前业务很少。开出的发票每月也只有5万多。照这样下去,得好几年零申报?怎么办才行? 会计如实做帐,没有税金就按时零申报。 4.另外我想问固定资产已经抵扣那么多了,但原材料也是必须要认证入库的。出售商品不可能没有原材料?那原材料可以认证多少呢? 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符合抵扣条件的,就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认证。 5。招待费每年不可超过0.5%,如果每月做账超过0.5%可以吗?一般是计入管理费用-招待费吗?年未再进行调整? 业务招待费会计上如实报销入账,全部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整就行了。 6。应付福利费国家规定,提多少用多少,那是不是表示每月的应付福利费余额得是零? (1)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发生的福利费支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 (2)如果你单位还没有执行新准则,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3)不管福利费是否提取,福利费支出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14%,超出部分不能税前扣除,年终要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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