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业集团如何应对"营改增"报业集团如何应对"营改增?
“营改增”对报业的影响 报社或报业集团大多实行企业化管理,依法照章纳税。“营改增”对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报业单位,具有直接的纳税影响。 1.“营改增”涉及报纸广告业务 报社(集团)的收入主要源于发行和广告两大块,其中发行收入已经纳入增值税课征范畴,“营改增”主要涉及的是报纸的广告收入。具体说,广告收入由原来5%的营业税率改为现在6%的增值税率。 考虑到增值税发票价税分离的因素,以同样一笔销售额为10万元的广告收入为例,原来缴纳的营业税为100,000×5% =5,000元,而改增值税后,销项税额为100,000÷1.06×6%=5,660.38元。从表面上看,增加了税收负担660.38元。但深入分析可以发现,报社税收负担是增是减,还要取决于报社的实际情况。 2.“营改增”使多数报社(集团)实际受益 对于大多数报社(集团)而言,每份报纸的定价并不完全根据其印刷和编辑成本来决定,报纸的直接成本往往高于售价,所以报纸发行通常处于亏损状态。 在原来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税收管理制度下,如果报纸有广告版面,其生产成本的进项税额是不能全额抵扣的,而要根据每月广告版面数占报纸总版面数的比例来调整进项税额,即按照这一比例在当期进项税额中进行转出。而“营改增”后,广告收入纳入增值税范畴,可以全额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对于报社来说,免去了调整进项税转出的步骤,原本不能抵扣的进项税现在可以抵扣了。 因此,尽管“营改增”后税率上升了1%,但由于可以抵减原本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报社的实际税率降低了,许多报社在“营改增”后广告收入的缴税额下降甚至免交。由于原来留存的进项税额可以用于抵扣广告收入的销项税额,所以报纸广告收入越多,受益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