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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虚假广告危机,该怎么应对?

我是做连锁店的,最近微信朋友圈疯传关于我们店面的点赞活动,声称分享活动信息集齐32个赞,即可到我的任意一家店面免费兑换高价产品。面对这样的虚假广告危机,该怎么处理?

全部回答

2017-10-29

118 0
如果是你们店所为,就认真对待...... 如果不是,请你们老总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一个申明解释一下就可以了啊 追答 : 申明后还有传的,特别是员工严厉给于打击

2017-10-29

132 0
    您好这位朋友。 第一,实施对广告活动相关方的全面惩罚处理。   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谁应当为广告真实性把关?谁应为虚假广告担责?2014年12月22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明确了广告责任主体,加大对虚假广告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向大会作说明时表示,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发布虚假广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予设计、制作、发布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代言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希望人大方面尽快出台新修订的广告法,实施对广告活动相关方的全面惩罚处理,借此全面封堵堵住虚假广告。   第二,建议推出名人涉及虚假广告代言的封杀机制。   针对近年来高发的名人劣迹,广电总局于去年9月29日,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也都被要求暂停播出。
    这一封杀令出台后,多位知名艺人均因劣迹而遭封杀。   而在虚假广告中,名人的代言宣传效应同样不可忽视,尤其在保健食品、日化美容、教育培训与各类招商广告中,虚假的名人广告代言危害性相当大。
  近几年来,也频频有数位知名艺人在虚假广告方面失足,这样以来不仅伤害了广大消费者,也影响了艺人的个人声誉形象。  对此,建议工商总局广告司效仿广电总局的作法,推出有关名人虚假广告代言的封杀机制。
     第三,大力发挥广大公众的网络监督作用。   广大群众既是广告的受众群体,又是在当下的网络时代活跃的网络群体,因此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在实施对虚假广告调查、监督过程中,大力发挥民众的网络监督举报机制。
    在鼓励民众网络举报的同时,各大媒体也应该积极营造对虚假广告形成良好的舆论监测机制,使虚假广告的投放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下,众多广告主也应该积极转变观念,放弃以虚假广告宣传方式推介产品的固有观念,多做能够打动广大潜在消费群体的良性宣传与互动,真正以企业与品牌的核心价值打动对方,才是宣传推广的理性方式。
     祝福朋友幸福!。

2017-10-29

102 0
只有采取相应的处罚制度才可以有效制止虚假广告危机继续蔓延直至彻底杜绝虚假广告。

2017-10-29

132 0
    在这样子的广告当中很难判断是否是虚假广告,只能看这个广告有没有违规。违规的表现就是广告内容与实际内容不符合,往往夸大效果。 违规广告的表现有以下几点: 首先看有没有广告刊登文号,这个需要去查询。
  如果没有就是违规广告,质量是无法保证的。你对一则广告怀疑,你首先可以查一下,他们刊登广告的备案情况,在工商局的广告负责部门一般会有这个产品的实际情况备案。   其次,要看广告当中有没有出现据对性的词语,例如最好,第一等等。
  如果出现,表示这个广告有夸大效果的因素。 在一些违规广告当中最常表现的是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合,例如许多实验时不科学的,作为消费者应当用科学的眼光去看待。还有的数据是现行复发得到准确数据的,如果他们得到则说明广告不符合实际。
     作为消费者应当去学习广告法的内容,这样子就会提高自己对违规和虚假广告的认识和鉴别能力。

2017-10-29

132 0
    调查下其它店面是否存在这种私自营销的情况,如果有先以你的名义发文这是某店的私自行为,与其它店无关,一切后果由其承担,然后有按照合同办事,该罚的罚,经营权该收回的收回;如果没有那就是同行在搞你,直接到经侦大队用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明确的立案标准)这一条报案,并在工商备案,查出源头后除了经侦处理外可要求工商以恶性经营进行处理,并起诉法院赔偿你的损失,同时前期应发文辟谣,告之这不是你本店活动是虚假信息,后期将调查结果也公布。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221条) ? ? ? ?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 ?(3)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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