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学学位申请条件及如何申请?
小学学位分配顺序如下:
生源类型1 条件:本区户籍、自购房(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2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自购房(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3 条件:本区户籍、租房(含租房、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
生源类型4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租房(含租房、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
生源类型5 条件:符合“1+5”文件的非深户籍、自购房(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6 条件:符合“1+5”文件的非深户籍、租房(含租房、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
各区学位安排按生源类型1、生源类型2…的顺序依次录取,按招生计...全部
小学学位分配顺序如下:
生源类型1 条件:本区户籍、自购房(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2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自购房(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3 条件:本区户籍、租房(含租房、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
生源类型4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租房(含租房、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
生源类型5 条件:符合“1+5”文件的非深户籍、自购房(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6 条件:符合“1+5”文件的非深户籍、租房(含租房、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
各区学位安排按生源类型1、生源类型2…的顺序依次录取,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其中,生源类型3、生源类型4的录取顺序为:同一生源类型,独生子女优先,其次按租房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生源类型5、生源类型6的录取顺序为:同一生源类型,独生子女优先,其次,东莞市、惠州市户籍优先,同等条件下按其父母缴纳社保或经营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提请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统一分流到招生地段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学校根据上述办法制定新生学位安排方案,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街道学校报街道教育办,直属学校报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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