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有机肥生产需要哪些手续
生产生物有机肥需要申请肥料登记证
许多肥料企业准备生产微生物有机肥,那么生物有机肥需不需要申请肥料登记证呢?
当然需要。生物有机肥属于微生物肥料的一种,其执行标准为NY884-2004生物有机肥,指标要求:有效活菌数大于等于0。 2亿/克,有机质含量大于等于25。0%,需要办理微生物肥料的登记证。该类肥料为农业部负责登记,具体程序可咨询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电话为
010-82108702。
总体要求:
1。申请者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并具备微生物肥料生产设备、化验检测设施,能够开展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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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生物有机肥需要申请肥料登记证
许多肥料企业准备生产微生物有机肥,那么生物有机肥需不需要申请肥料登记证呢?
当然需要。生物有机肥属于微生物肥料的一种,其执行标准为NY884-2004生物有机肥,指标要求:有效活菌数大于等于0。
2亿/克,有机质含量大于等于25。0%,需要办理微生物肥料的登记证。该类肥料为农业部负责登记,具体程序可咨询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电话为
010-82108702。
总体要求:
1。申请者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并具备微生物肥料生产设备、化验检测设施,能够开展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质量检验。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者可由其在中国设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
2。申请肥料登记应当按照登记类型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资料。申请者所提供登记资料,应列出总目录,包括所有资料的标题、排列位置和页码。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分四种类型:
(1)临时登记——经田间小区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临时登记。
(2)正式登记——在获得临时登记后,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
(3)续展登记——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生产者应当申请续展登记。
(4)变更登记——在登记证有效期内,改变产品使用范围、名称和企业名称等未涉及产品质量的,生产者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临时登记,申请者应填写《微生物肥料临时登记申请表》(3份),并提交下列中文资料及肥料样品。
其中,毒性报告、菌种安全鉴定报告可以在办理登记时委托受理单位送相关或指定单位办理;残留试验及残留检测方法资料,如没有要求可不提交。
最后,提醒大家尤其是菜农朋友们,请认准包装上标有执行标准为NY525-2002的肥料为有机肥料,不是生物有机肥。
执行为GB18877-2009是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也不是生物有机肥。登记证号不是微生物肥(年号)临或准字(序列号)号,微生物肥(xxxx)临或准字(xxxx)号格式的,不是生物有机肥。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