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初到北京工作学习,租到东三环一出住所。是和房东一家人合住,有两个实在的问题请教,1。房东在原有的房价上说每月再加50元,就包含水电燃气取暖物业有线电视费,(因为我不知道我不清楚这些价格,也不知道我一个人到底能用多少)所以请问我合算吗,还是应该和房东夫妇均摊;2。
房东不主张签合同,本来我想住在人家家里相互信任就好了,但之前房价在招租上写的和后来看房人多了实际收的不一致,涨了几十元,所以我还是想和出尔反尔的人还是签好,怕将来遇到什么问题,那请问租房合同最需要注明的是什么?谢谢了!。
申请人住房条件须满足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
一定要注意一些租房事项,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以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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