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过错,业主维权无果,遂霸交物业费。现物业不卖电给业主,逼交物业费。怎么破?
谢谢《悟空问答》老师邀请。"关于物业不卖电给业主。逼着交物业费″的问题?这样破吧!一是立即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服务条例》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中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工人牵头,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委员,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通过。
并设办公室、安全保卫组、物业服务组、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组,保证小区业主住宅、人员、和公用设施安全。 并以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名义,发出告业主通告:宣布即日起业主大会筹备组开始工作。
二、立即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党委(总支、支部)报告。汇报物业断电的严重事故,征得中国共产党地方基层组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地方基层政权组织支持。三、立即与供电企业客服中心联系。立即终止物业企业的非法行为,并同时要求供电企业终止与物业的代收电费关系,由业主依法直接与供电企业客服中心缴纳电费。
四、向物业企业发出通知。解除聘用合同,让其那儿凉快就到哪里呆着去,并警告在移交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五、通知媒体或直接融媒公开报道。获得社会支持,并做好聘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管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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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物业是企业,做为企业的负责人肯定是以赚钱的前提下为业主服务。物业做的是管理和服务工作,就管理而言,物业的权力是全体业主赋予的,对服务这块来说,业主花钱买服务,总会认为这里做的不好,那里做的不行,总之有相当多理由拒缴物业费,问题是在没有足额收取物业费的情况下,公共部分的电梯维保、电梯年检、消防系统、二次供水增压设备维护、监控设备维护、公共水电、人员工资都是要钱的……收支要达到平衡,肯定服务会打折扣。
拒缴物业费的业主实际上是侵害了其它业主的权益,物业做的不好,物业费也得交,交了物业费即有权力选出业主代表,和物业协商改进及决定物业的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