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经济补偿年限怎么确定?
公司解散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生活中,经营公司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些公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经营下去了,就会选择解散。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因公司提前解散终止的,是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
至于如何支付的话,在实践中,往往在公司解散的时候,由公司股东或公司清算组用公司剩余财产来支付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全部
公司解散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生活中,经营公司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些公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经营下去了,就会选择解散。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因公司提前解散终止的,是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
至于如何支付的话,在实践中,往往在公司解散的时候,由公司股东或公司清算组用公司剩余财产来支付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只是由于公司提前解散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由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所以因公司解散而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应从2008年起计算,之前的工作时间不会计算的,这点需要注意了。
然而,在实践中,公司解散后是无力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工资的,这时员工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股东、开办人、清算组成员等责任人追偿了。如果欠款金额大的,或情况复杂的,建议最好及时找个律师协助处理,尽最大可能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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