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申请一般纳税人有那些标准?要申
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条件
一、已成立老企业
1、商业企业
年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无辅导期)
2、工作企业
年实际销售额达到100万(无辅导期)
(国税发明电[2004]72号)
二、新办企业
1、商业企业
(1)纯零售企业:设有固定经营场所、拥有货物实物,可在税务登记时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国税发明电[2004]37号)
(2)纯批发企业: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可在税务登记时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国税发明电[2004]62号...全部
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条件
一、已成立老企业
1、商业企业
年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无辅导期)
2、工作企业
年实际销售额达到100万(无辅导期)
(国税发明电[2004]72号)
二、新办企业
1、商业企业
(1)纯零售企业:设有固定经营场所、拥有货物实物,可在税务登记时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国税发明电[2004]37号)
(2)纯批发企业: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可在税务登记时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国税发明电[2004]62号)
(3)批零兼营企业(小型商贸):年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未满一年销售额达到180万提出申请,则进入辅导期;满一年销售额达到180万提出申请,则无辅导期)。
(国税发明电[2004]37号)(国税发明电[2004]62号)
(4)大中型商贸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可在税务登记时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无辅导期)。(国税发明电[2004]62号)
(5)只从事出口贸易的外贸企业: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专用发票的企业,有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可直接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无辅导期);
认定的必报资料: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以后企业若要经营进口业务或内贸企业要求使用专用发票,则需要重新申请。
(国税发明电[2004]62号)
2、工业企业
拥有必要的厂房、机器设备和生产人员、具备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条件,可在税务登记时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无辅导期)。(国税发明电[2004]62号)
注:1、“税务登记时”一般是指纳税办理税务登记后30日内;
2、已批准的一般纳税人,无特殊原因不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工业企业成立时未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则必须年实际销售额达到100万;
4、企业性质由主管局确定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1、小规模企业分两种:商业适用税率是4%;工业是6%。
2、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但是个别的有规定的商品有13%或免税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