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何办理机动车失窃/失窃注销手续?
一、办事条件
(一) 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后,已由刑侦部门将失窃信息录入机动车盗抢信息网的。
(二) 办理过机动车失窃登记的机动车被发还,且刑侦部门已在机动车盗抢信息网上撤销盗抢信息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 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 刑侦部门提供的机动车失窃或失窃发还情况证明;
(四) 办理机动车失窃发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证明》(二、三、四联)或《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二、三、四联)。
三、办理...全部
一、办事条件
(一) 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后,已由刑侦部门将失窃信息录入机动车盗抢信息网的。
(二) 办理过机动车失窃登记的机动车被发还,且刑侦部门已在机动车盗抢信息网上撤销盗抢信息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 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 刑侦部门提供的机动车失窃或失窃发还情况证明;
(四) 办理机动车失窃发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证明》(二、三、四联)或《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二、三、四联)。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档案科窗口办理。
四、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五、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六、受理时间、地点
(一)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 - 17:00
(二) 地点:车辆管理所档案管理科
长宁区哈密路1330号
七、举报(投诉)、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
车辆管理所投诉电话:62693922 周一至周五9:00 - 17:00。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