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提出完善污染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有哪些措施?
“十一五”时期,我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与环保执法监察相结合的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但基础工作薄弱,污染物排放计量、统计体系建设滞后,监测、监察能力亟待加强。《规划》提出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修订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核查核算办法。 完善污染减排统计体系就是要修订完善减排核查核算办法,统一标准,规范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削减量的核算方法和现场核查核算规定。完善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就是要建设县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善区域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建立减排监测数据库并实现数据共享。 加强氨氮、氮氧化物统计监测,建立农业源和机动车排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高农业源污染监测...全部
“十一五”时期,我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与环保执法监察相结合的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但基础工作薄弱,污染物排放计量、统计体系建设滞后,监测、监察能力亟待加强。《规划》提出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修订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核查核算办法。
完善污染减排统计体系就是要修订完善减排核查核算办法,统一标准,规范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削减量的核算方法和现场核查核算规定。完善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就是要建设县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善区域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建立减排监测数据库并实现数据共享。
加强氨氮、氮氧化物统计监测,建立农业源和机动车排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高农业源污染监测和机动车污染监控能力。
完善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就是要完善减排考核办法,继续做好全国和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公报工作,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节能减排主体责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