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军的军衔中不设元帅大将?
88式军衔制度的实行,最早是在1979年10月总政治部召开的全军干部部长会议上就提了出来。11月会议结束后,总政在向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正式以文字形式提出「恢复军衔制」的建议。 1981年,总政治部抽调人员组成起草军衔立法文件报审草案的工作班子。在草案的设计阶段,各方面意见大都主张新的军衔等级不宜设置过高,高级军衔层次宜从简。因此,军衔立法文件草案一开始,主流意见就是不设置元帅和大将的方案。 1988年4月13日,总政治部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军官军衔条例草案的说明中指出,「根据我军军官队伍的实际和目前处于和平时期的状况,这次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与195...全部
88式军衔制度的实行,最早是在1979年10月总政治部召开的全军干部部长会议上就提了出来。11月会议结束后,总政在向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正式以文字形式提出「恢复军衔制」的建议。
1981年,总政治部抽调人员组成起草军衔立法文件报审草案的工作班子。在草案的设计阶段,各方面意见大都主张新的军衔等级不宜设置过高,高级军衔层次宜从简。因此,军衔立法文件草案一开始,主流意见就是不设置元帅和大将的方案。
1988年4月13日,总政治部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军官军衔条例草案的说明中指出,「根据我军军官队伍的实际和目前处于和平时期的状况,这次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与1955年相比,简化了一些」。所谓简化,指的主要是精简了元帅和大将(另有大尉);简化的理由主要强调了两点,一是「我军军官队伍的实际」,二是「目前处于和平时期」。
高级将领大都作古 关于我军军官队伍。当时是20世纪80年代,我国国内大规模的战争结束已有30多年,战争年代指挥过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将领,不少已经作古,在世的也年事已高,其任务是颐养天年,不在授衔挂帅之列。
1988年全军首批授予上将衔的17位高级将领,是当时我军在职人员中或入伍最早、或资历最老、或任职最高者,是最有条件获得最高军衔的现役军官。然而,与1955年第一次授衔时的一千余名在战争中出生入死的将帅队伍相比,他们中间只剩下了其中的10位(其余7位中2位是1964年晋升少将,5位是55式校官),所占比例不足1%。
由此可见,我军干部队伍结构与30多年前比较,变化是很大的。军衔等级的设置,不能不充分考虑到干部队伍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因为这是事物发展的内因,是首先应当考虑到的问题。 国际处和平时期 关于国际环境。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尽管局部战争一天也没有停止过,但各国军队都有大幅度的压缩,战时授予或战后补授的高衔,如苏联的大元帅、美国的五星上将、南斯拉夫的元帅等,都是当事人谢世后没有再授。我军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后,军队的规模逐步缩减,到88式军衔制实施时,由1951年的627万削减到300万,在部队的编制体制上精简了兵团级机构,军队层次和人数都减少了。
在对战争与和平关系的认识上,改变了以往认为大战不可避免的思维模式,认为「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不可能有大的战争发生,军队的主要任务是保卫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央军委基于对世界形势的上述分析,决定在新的军衔体系中不再设元帅、大将等高衔。
立例保留退役军衔 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6条规定,「现役军官退役的,其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第30条也规定,「预备役军官退出预备役后,其预备役军官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
」军衔的保留,用什么方式体现?多数国家的做法是,在一定场合和时机,退役军官有权著退役时佩有军衔标志符号的军服。我国1988年法律对退役军官军衔的保留规定,不但没有及时出台保障其落实的政策,反而于1990年出台了一个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文件,使退役人员保留军衔的法律条文,成为一句空话。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