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托管? 什么是转托管?
所谓托管是指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记名证券存放在集中存管处的行为。对于持有上市公司原始股票和其他原始证券的投资者,若要在交易所转让股票和其他证券,首先需要办理证券(股票)的托管手续。证券托管可以使证券交易的安全性得以提高,同时减少交易过程的操作手续和成本。 证券商为持有者保管证券帐户并接受买卖委托,而后向委托人签发证券(股票)存折,买卖行为发生只带来清算系统内各证券商名下和投资者名下头寸增减而不发生实物证券流动。对股东而言,若要进入清算系统,股东须将实物股票托管,换取股票存折。 以深圳交易所为例,实物股票托管的程序如下:
(1)股东凭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打算托管的实物证券到登记公司(处)办...全部
所谓托管是指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记名证券存放在集中存管处的行为。对于持有上市公司原始股票和其他原始证券的投资者,若要在交易所转让股票和其他证券,首先需要办理证券(股票)的托管手续。证券托管可以使证券交易的安全性得以提高,同时减少交易过程的操作手续和成本。
证券商为持有者保管证券帐户并接受买卖委托,而后向委托人签发证券(股票)存折,买卖行为发生只带来清算系统内各证券商名下和投资者名下头寸增减而不发生实物证券流动。对股东而言,若要进入清算系统,股东须将实物股票托管,换取股票存折。
以深圳交易所为例,实物股票托管的程序如下:
(1)股东凭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打算托管的实物证券到登记公司(处)办理托管(可以代办,但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
(2)办理者填写证券托管申请单,包括:委托人证券帐户、日期、股票名称、股票张数、股票号码、股数、证券商名称、代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3)登记公司对申请单和实物股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的打印证券托管确认书;在问题的则退回办理人。
(4)在规定时限后,办理人凭托管确认书去证券商处领取或打印股票存折。
在无纸化条件下,股票认购者不再获得发行公司的实行股票,发行认购与托管可以同时进行,其程序包括:
(1)认购期内,认购人凭身份证、中签表和证券帐户卡到提定收款点办理缴款认购手续,领取认购证券缴款收据顾客联。
(2)认购人在缴款认购时,必须指定托管证券商。
(3)10日后,投资者凭证券缴款收据(顾客联)去托管证券商处打印证券存折。
(4)若为本地上市股票,股东选择本地证券商托管,不必缴纳手续费。
若选择异地证券商,或者托管股票为异地上市股票,股东须缴纳一定额度的手续费。
与证券托管相对应的另一个概念是转托管。无论实物或非实物股票,一旦托管在某证券商处,则只能在受托证券商处卖出该已托管的股票,股东因为种种原因希望变更托管证券商,可到各登记公司(处)办理转托管手续。
转托管包括同城转托管和异地转托管两种类型。其中原托管证券商称为转出托管商,拟指定的受托证券商称为转入托管商。同城转托管是指投资者把已托管的股票从当地一家证券商转往另一家证券商的过程。该手续到当地证券登记公司(处)办理,其程序如下:
(1)顾客向柜台操作员说明转入托管商名称,并将资料交予操作员审核。
自然人股东需提交证券存折(由转出托管商签发)、证券帐户卡、股东身份证(如为代办、代办人应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需提交证券存折、证券帐户卡、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必须受托人本人前来办理)。
(2)操作员根据上述资料和股东转托管要求打印《证券转托申请书》后交顾客确认。
(3)顾客如无异议,签字确认《证券转托申请书》并交还操作员。
(4)缴纳手续费,收执加盖登记公司(处)签印的《证券转托申请书》顾客联。
(5)登记公司(处)将原证券存折作废回收,在规定时日(深圳本地为7日)后顾客凭上述顾客联去转入托管商处打印证券存折。
异地转托管是投资者的股份从某地一家托管证券商转往异地另一家证券商处。
该手续到转出托管商所在地登记公司(处)办理,其程序如下:
(1)股东在转入地登记处开立证券帐户。
(2)转托管办理人将资料交予柜台操作员审核,除同城转托上述各项外还需出示转入地证券帐户卡。
(3)操作员根据所提交资料打印《证券转托申请书》交还转托管办理人。
(4)顾客缴纳手续费(高于同城转托),收取加盖登记公司(处)签章的《证券转托申请书》顾客联。
(5)转入地登记公司(处),收去原证券存折并设立新存折,在规定时日(一般为20日)后,办理人凭上述申请书顾客联、身份证及转出地股东代码卡到转入托管商处领取或打印证券存折。
同城或异地转托管须注意:
(1)要求申请异地转托管的股东,必须一次性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从一地转入另一地;同样,申请同城转托管的股东,必须一次性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从一家托管商转至另一家托管商。
(2)相对同城转托,异地转托较为复杂。
(3)转托期间(同城7日,异地20日)该笔头寸不可交易;对证券存折记录的股数及股种与登记公司电脑记载不一致的帐户,登记公司有权拒纳,故而要求股东持有最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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