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牌道路护栏交通标志牌为何需要维护?
交通标志牌加装拒绝1。交通标志牌使用立柱式承托方式时或吸附于路面结构物立柱时,如信号灯、悬臂式标杆等立柱,加装高度为2000mm~2500mm;加装在隔离带、绿化带等非行人通行的地点时,加装高度不高于1000(新国标1200)mm;使用单柱或双柱承托方式加装的线形诱导标的加装高度为 1100~1300mm。
2。 交通标志牌使用悬臂式承托方式时,加装高度不应高于5000mm,并应考虑到路面修理升高的因素,交通标志使用门架式承托方式时,应按道路通行净空高度拒绝来确认,一般应大于 5500m。
3。 同一立柱上并设标志板之间的加装间隙一般不大于 20mm,在立柱两侧分别加装标志板时,其...全部
交通标志牌加装拒绝1。交通标志牌使用立柱式承托方式时或吸附于路面结构物立柱时,如信号灯、悬臂式标杆等立柱,加装高度为2000mm~2500mm;加装在隔离带、绿化带等非行人通行的地点时,加装高度不高于1000(新国标1200)mm;使用单柱或双柱承托方式加装的线形诱导标的加装高度为 1100~1300mm。
2。 交通标志牌使用悬臂式承托方式时,加装高度不应高于5000mm,并应考虑到路面修理升高的因素,交通标志使用门架式承托方式时,应按道路通行净空高度拒绝来确认,一般应大于 5500m。
3。
同一立柱上并设标志板之间的加装间隙一般不大于 20mm,在立柱两侧分别加装标志板时,其纵向间距为立柱直径的 1~3倍。标志分别加装在悬臂和立柱上时,加装间距不受此限。
4。 交通标志应面向来车方向,应尽量减少对驾驶员的反射性。
5。 标志牌加装角度宜根据设置地点道路的平、竖曲线线形展开调整,在平坡或下坡处的高架标志,其横向轴线应略微向后弯曲。
6。 设置路侧式标志时,可与道路中心线的垂直线成一定的角度:指路标志和警告标志为 0°~10°,禁令标志和命令标志为0°~45°;道路上方的标志应与道路中心线横向,并与道路垂直线成 0°~10°俯角。
7。 标志立柱应维持横向,其倾斜度不应大于立柱高度的 0。5%,且不容许向车行道一侧弯曲。
8。 标志板面在 6×3m高范围内不容许使用拼凑的方式展开加装。
9。 立柱、杆件等的钻孔、冲孔和车间焊,应在钢材展开表面防腐处置之前已完成。
10。 标志立柱、杆件的加装方位应精确,尺寸及方位误差均在规范拒绝范围内,在加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表面防腐层受到破坏。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