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贡献大、积累多的一方可以
张建和罗其结婚多年,结婚后,妻子罗其一直未工作,对家庭收入几乎没有什么贡献,如今因感情不和双方决定离婚,张建觉得自己辛苦创建的家业,在财产分割上,自己应该多分一些。请问:张建的要求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法律专家解答:张建的要求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都属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认为哪方的收入只归哪方自己所有,更不能分出谁应该多占有,谁应该少占有,当然,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在离婚时,对家庭贡献大、积累多的一方要求多分家产,因为没有法律根据而不会得到允许,至于在调解中,对方同意了这种要求,这是另...全部
张建和罗其结婚多年,结婚后,妻子罗其一直未工作,对家庭收入几乎没有什么贡献,如今因感情不和双方决定离婚,张建觉得自己辛苦创建的家业,在财产分割上,自己应该多分一些。请问:张建的要求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法律专家解答:张建的要求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都属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认为哪方的收入只归哪方自己所有,更不能分出谁应该多占有,谁应该少占有,当然,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在离婚时,对家庭贡献大、积累多的一方要求多分家产,因为没有法律根据而不会得到允许,至于在调解中,对方同意了这种要求,这是另外一回事,这属于谦让,而不是法律规定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