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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一下,控制面板里的打印机,是否和你现在用的打印机是一致的吗?
2002年以前注册的企业大多都在国税申报,2002年以后注册的企业都是地税,但是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主要看企业的主营收入,如果是交增值税为主的企业主要是在国税申报,如果是在营业税为主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申报。 不过建议最好是要问问你老板或者起前的财会人员,
总的原则:有就必填,没有就不用填写。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二、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度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亏损额。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第1至5行依次从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年度。2.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3.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5.第9列“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6+7+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6.第10列第1至5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年度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7.第6行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6行4列的合计数)。8.第11列第2至6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年度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四列大于零的行次不填报)。9.第7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四、表间关系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纳税人本纳税年度发生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减免所得、减免税、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抵免税额。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免税收入1.第2行“国债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2.第3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填报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3.第4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填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的从事营利性活动所取得的收入。4.第5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免税收入。(二)减计收入1.第7行“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填报纳税人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非国家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计10%部分的数额。2.第8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减计收入的数额。(三)加计扣除额合计1.第10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填报纳税人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的金额。2.第11行“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填报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条件安置残疾人员,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额。3.第12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额。4.第13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加计扣除额。(四)减免所得额合计1.第16行“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填报纳税人种植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免征的所得额。2.第17行“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填报纳税人从事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免征的所得额。3.第18行“中药材的种植”:填报纳税人从事中药材的种植免征的所得额。4.第19行“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填报纳税人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免征的所得额。5.第20行“牲畜、家禽的饲养”:填报纳税人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免征的所得额。6.第21行“林产品的采集”:填报纳税人从事采集林产品免征的所得额。7.第22行“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填报纳税人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免征的所得额。8.第23行“远洋捕捞”:填报纳税人从事远洋捕捞免征的所得额。9.第24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免税所得额。10.第26行“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填报纳税人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取得的所得减半征收的部分。11.第27行“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填报纳税人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取得的所得减半征收的部分。12.第28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减税所得额。13.第29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填报纳税人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额。不包括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该项目的所得。14.第30行“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填报纳税人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减征、免征的所得额。15.第31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填报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的部分(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6.第32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减免所得。(五)减免税合计1.第34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纳税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税率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第35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填报纳税人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税额。3.第36行“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填报纳税人经民族自治地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减征或者免征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税额。4.第37行“过渡期税收优惠”:填报纳税人符合国务院规定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给予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5.第38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减免税额。(六)第39行“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七)抵免所得税额合计1.第41-43行,填报纳税人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允许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投资额10%的部分。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2.第44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抵免所得税额部分。(八)减免税附列资料1.第45行“企业从业人数”:填报纳税人全年平均从业人员,按照纳税人年初和年末的从业人员平均计算,用于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2.第46行“资产总额”: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平均数,按照纳税人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用于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3.第47行“所属行业(工业企业其他企业)”项目,填报纳税人所属的行业,用于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四、表内及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1行=本表第2+3+4+5行。2.第6行=本表第7+8行。3.第9行=本表第10+11+12+13行。4.第14行=本表第15+25+29+30+31+32行。5.第15行=本表第16至24行合计。6.第25行=本表第26+27+28行。7.第33行=本表第34+35+36+37+38行。8.第40行=本表第41+42+43+44行。(二)表间关系1.第1行=附表三第15行第4列=主表第17行;2.第6行=附表三第16行第4列=主表第18行;3.第9行=附表三第39行第4列=主表第20行;4.第14行=附表三第17行第4列=主表第19行;5.第39行=附表三第18行第4列;6.第33行=主表第28行;7.第40行=主表第29行。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油气勘探投资、油气开发投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的折旧、摊销,以及纳税调整额。三、各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提取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2.第2列“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的金额。3.第3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计算提取折旧、摊销额的年限。4.第4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额的年限。5.第5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折旧、摊销额。6.第6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额。7.第7列:金额=第5-6列。如本列为正数,进行纳税调增;如本列为负数,进行纳税调减。四、表间关系1.第1行第7列>0时:第1行第7列=附表三第43行第3列;第1行第7列<0时:第1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3行第4列。2.第7行第7列>0时:第7行第7列=附表三第44行第3列;第7行第7列<0时:第7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4行第4列。3.第10行第7列>0时:第10行第7列=附表三第45行第3列;第10行第7列<0时:第10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5行第4列。4.第15行第7列>0时:第15行第7列=附表三第46行第3列;第15行第7列为<0时:第15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6行第4列。5.第16行第7列>0时:第16行第7列=附表三第48行第3列;第16行第7列<0时:第16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8行第4列。6.第17行第7列>0时:第17行第7列=附表三第49行第3列;第17行第7列<0时:第17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9行第4列。
不需要。该表不是必报的增值税申报表之一,仅针对营改增差额征收行业当月发生应税服务差额扣除项目的行业需要填写,包括: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知识产权代理、货运代理、代理报关服务行业
分分清清楚你是 A类还是B类申报表 这是指所得税的征收不同 A:查账征收,一般都是按税率25%,进行季度申报预缴。一年就申报4次。 B:核定征收,每月按开票的收入额来交所得税,也就是月月申报,税率按行业不同由税务机关核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填报,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企业的《利润表》以及纳税申报表相关附表的数据填报。
财务报表一般不用申报,只有季年才申报. 在地税每个月必交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p>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联合开具纳税证明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规定:<br /><br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推行联合开具纳税证明业务。<br /><br />二、纳税人(零散税收纳税人除外)在深圳市国税局、深圳市地税局任一办税服务厅均可申请开具国税、地税纳税证明。<br /><br />零散税收纳税人仍按现行规定分别向深圳市国税局、深圳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纳税证明。<br /><br />三、纳税人申请开具纳税证明应提供如下资料:(一)《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开具纳税证明申请表》。<br /><br /><p>
如果是用税务信息采集系统做申报表的话,那个栏目是自动生成的数字,不用你填写.纳税申报表中这个数字的含义是:已申报而未缴纳的税额.目前允许欠税的可能性极小,所以那一栏只有当月数(即当月巳申报而次月15日前缴纳).累计栏基本无数字.你所看到的你们会计报表上反映的数字,一是表述不清,无法回答,二,有可能帐务处理中科目使用有错.###一般情况下 为你需在申报期缴纳的增值税数额###是指下月15号前要交的本月报的税
<br/>《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填表说明<br/><br/>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的,也使用本表。<br/><br/>1、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br/><br/>2、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br/><br/>3、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br/><br/>4、本表第1项“(一)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但不包括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及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计算调整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对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企业,只填写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期间的各月数之和,下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br/><br/>5、本表第2项“其中: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本期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br/><br/>6、本表第3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br/><br/>7、本表第4项“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包括超过原值的应按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固定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br/><br/>8、“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适用征收率。<br/><br/>9、本表第6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包括符合条件,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免税固定资产的销售额哗法糕盒蕹谷革贪宫楷。“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br/><br/>10、本表第8项“其中: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出口免税货物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出口征税货物销售额在第(一)部分填报。<br/><br/>11、本表第10项“本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0=1×征收率+4×征收率。<br/><br/>12、本表第11项“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税法规定减征的应纳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br/><br/>13、本表第13项“本期预缴税额”栏数据,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预缴的增值税额,不包括:<br/><br/>1、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2、补缴欠税;3、查补入库税款。该栏一般为“0”。<p>
<br/>你去税务核定税种了么?如果已经核定了,就找中兴通的给你弄一下<p>
不用填。 你的增值税申报表只属于增值税纳税范畴的收入,而利润表是包含所有的收入。也就是说增值税申报表中的销售额数与利润表里的收入数不是必须一致的。 而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对一个企业来说,肯定只有一个结果,都是一样的,不能出现不同的版本。
以四川省为例:1.进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站2.登录后点“申报征收”,3.申报表查询选“增值税”,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应征凭证序号下的序列号,就弹出报表的页面了,左边可选当月各表,查询你要的月份。然后打印就可以了
可以,你在“我的电脑--控制面板下的打印机设置中先设A4纸,然后在打印申报表的软件程序中的“纸张大小”设置上再设为A4就行了
1.进入 国家税务局网站2.登录后点“申报征收”,3.申报表查询选“增值税”,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应征凭证序号下的序列号,就弹出报表的页面了,左边可选当月各表,查询你要的月份。然后打印就可以了
我经手的有几种情况哈:1、按时间有区别,好象是1996年以前注册的在地税,后面的在国税。 2、交营业税的在地税。比如金融企业这些。
<br/><p>有一个打印空白表格处你给勾上就可以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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