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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不可以给小规模开专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销售单位只要不在上述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内,是可以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但在实务中,为了征管的管理要求,国税局要求企业开票前应尽量明确对方是否为一般纳税人,避免开具的专用发票对方一直未认证而产生滞留数据。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1月1日执行新的增值税条例,建议查看一下。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完全同意xuri的说法!
小规模纳税人3个点,一般纳税人17个点. 严格说只要是发生了购销都应当给发票给对方.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即使是收到发票也不能抵扣. 不能抵扣就把税额全部进入购入材料物资成本或费用.
贵公司向小规模纳税人进货,是对方开具发票给你.与你可以开具什么样的发票无关的. 另外,现在大部分地区都是实行一机多票的(包括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废旧物资发票都可以自已在家开),当然,要安装这个软件才行,你们当地的税局会统一安排升级系统的.如果不是一机多票,那普通发票只能手工开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自己开专用发票,只能开含有增值税的普通发票,其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税率都是17%或13%(税目不同,税率不同)。同样,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开具普通发票或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都是4%(商业)和6%(工业)。
没有那么多。代开票后即使没有成本票和费用票,减去随征税税金,减去一个季度的工资(按每个月3000计算)</p>10000*0.17=1700元 </p>1700*0.12+10000*0.001=214元(随征税金) 3000*3=9000元(季度工资)</p>10000-214-9000=786元(扣除后收入) 786*0.25=195.5元(企业所得税)</p>
第一,3%是增值税征收率,不是法定税率。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均适用3%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
不可以开具,只能开普通发票 根据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凡是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消费购买货物,都不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因为对方没有抵扣的权限。 论证只针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认证之说,按他的销售额申报税款就行。
<br/>不管对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他是不是一般纳税人跟你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你的销售发生了,如果你的供货商是小规模,他开发票给你如果是小规模的,只要你按实际开票就可以了,但是想反<p>###<br/>只要你的业务发生是真实的无所谓的,你销售方无关,对销售方来说就不存在任何后果,即使开了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如果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但购货方要求开发票。按现行发票管理法规规定,那是他们自己的事,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能。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其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一并计入成本或费用,所以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能计入管理费用。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根据企业所年度会计报表,按照税收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企业年度利润总额进行纳税调整,经过纳税调整的利润总额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减去企业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多退少补; 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局一般要求企业出具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如果企业自行汇算清缴的,税局可能不认可,税局需要对其进行检查;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年度会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及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等。
1、没有收入,缴纳的200元增值税,暂时在应交税金科目借方挂账,等以后月份发生增值税了,在抵减。 2、如果年底时,还没有发生收入,只能将挂账的应交税金转入管理费用科目中了。
最低交200元的增值税,这是地方性规定,税法中并未规定,可能是主管税务机关为减少零申报率, 分录就按你说的做,等以后有收入时,可以抵交,少申报200元就是了
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国税发[1993]150号通知) 即使开给你单位,你单位也不能够抵扣进项税,只能按收取普通发票那样进帐!
当然可以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不能抵扣而已,不过一般纳税人是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br /><br /><p>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p><p>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p><p>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p><p>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p> <p>
一、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每月上交增值税,按季预交所得税; 二,增值税方面,如果当月没有发生任何销售收入,也必须按核定的最低营业额上交增值税,这种情况下所交纳的增值税就与销售收入无关了,它相当于企业的一种其他费用类开支,个人认为,它只能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三,具体账务处理: 有无发生销售或少于定税营业额时,均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同时计提税: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当发生销售时,“主营业务收入”按实际反映,若销售大于定额时,按实际销售额计提应交的税费。并作相应的会计分录。
理论上是不可以的,违法.实际情况是很正常的.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给一般纳税人开普通发票。但是对方不能认证抵扣。如果对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但对方只能按3%抵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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