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和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如何区分?
首先要纠正一个认识上的错误,会计准则不是真理,是选择的结果。今天我们可能把捐赠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过去我们把捐赠收入作为资本公积,只是我们不同时期对于制度选择不同,并不是说这样做就对,那样做就错。
还有就是现行的准则就是规定捐赠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如果你说的两个业务是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是正确的。并且站在母子关系的角度看,最终母公司编合并报表时会把这两笔利得都抵掉的。###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 我国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可计入资本公积的贷项有四个内容:资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捐赠资本和资本折算差额。 资本溢价是所有者超面值缴入的资本,即发行价格超过面值的部分,常见于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是按法定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高于资产的账面净值的部分(参见资产评估)。捐赠资本是不作为企业资本的资产投入。资本折算差额是外币资本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差额。 按照我国财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只能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我国有不少上市公司均有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增发股票的实例。 资本公积的内容###资本公积的实质是一项与企业经营无关的资本利得,如相关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价时,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对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影响,与企业当期的经营损益不发生关系.如接受商业单位的商品赠送,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非交易往来中取得了相关资产的产权,企业所有者通过该项非交易事项增加的资产,能够为企业未来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因此,该项资产的增加不是买卖交易所产生的产权利益增加,因而属于企业与经营无关的资本利得.
营业外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项非经常性的偶然所得,如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核销时只能是企业的一项非经常性的收入,但是这项收入的形成却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引起的,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债权人情况的变化导致了该项负债不需要或无法支付.